新版政务公开专栏试运行中,如果您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可通过导航返回首页后进行搜索。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宪亮解读《济阳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划转清单》
12370125493171413R/2020-3882111
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08-19

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宪亮解读《济阳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划转清单》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我区发布了《济阳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划转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制定依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要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工作目标: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全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我区需要对照《指导目录》编制我区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要求原则上应保持本行政区域内划转事项基本一致。除没有相关职责权限的事项外,《指导目录》中的事项应全部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对《指导目录》之外,经评估论证适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一并纳入清单。对划转事项涉及的关联事项,要按照“一链办理”的要求一并划转,并在清单中列明。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济阳区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包括《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内划转事项和《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外划转事项,共计193项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指导目录》内划转事项124项,其中已划转105项,未划转19项。《指导目录》外划转事项69项,已全部划转。未划转的19项事项中,区级受理审批事项14项,市级受理审批事项5项。

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相关部门将做好各项工作对接,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项审批和服务衔接顺畅,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600

信息发布总数

82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