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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医疗费用上涨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6-10

代表提案者

张成玉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合作医疗费用上涨问题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062

承办单位

区医疗保障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22

办理类型

B

答复内容

张成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作医疗费用上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合作医疗费用上涨问题”的建议,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研究部署,农村居民医保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报销比例与范围与筹集资金规模密切相关。目前我市现已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均按市局统筹政策实行统一标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区医保局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医保费用上涨的解释说明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市局反馈,帮助上级部门政策决策部署。


济南市济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王泽海    电话:0531-8421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