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标准】济阳区2026年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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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通过“先认定后救助”方式,对已参加我市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已由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居民和职工,自救助对象身份认定之日起按规定享受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待遇保障。有8类人员身份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一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共3类;二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4类。三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二、明确医疗救助标准
1.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70%给与救助,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与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年度内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换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限额合并计算。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纳入我市医疗救助范围,参照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2、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的帮扶对象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的部分,按5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70%给与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年度内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换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限额合并计算。
3、依托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的监测平台,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自有关部门身份认定之日起前12个月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超过1.1万元的部分,按60%给与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救助待遇和救助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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