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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25004213927F/2021-3882350
其他
济阳政办发〔2021〕11号
济阳区政府
2021-05-31
2021-05-31
有效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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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济南市济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济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重新核查2021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按期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任务,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30日前,分阶段分区域全面完成我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除本年度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外,实现全区清洁取暖全覆盖。

具体任务:2021年全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33666户,以实际完成改造户数为准。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推进,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各燃气公司为具体实施主体。

(二)坚持以整村整片区推进。

(三)坚持实事求是,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优先实施气代煤工程,以镇(街道)驻地为中心向周围村(居)辐射推进。在燃气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据燃气公司情况说明,镇(街道)确认盖章后,采用电代煤等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四)对本年度已有明确拆迁计划的区域,以列入拆迁文件为准,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可采取民用优质燃煤。

(五)对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或改造暂未完成的区域,使用民用优质燃煤。

三、补贴政策

(一)分户式气代煤电代煤建设补助。分户式气代煤建设补助8800元/户,包括:用户灶前阀(含灶前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前燃气设施建设补助4000元、燃气壁挂炉设施补助3000元、取暖设施补助18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分户式电代煤建设补助2000元/户(碳晶板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7:3比例分担。分户式电代煤设备补助范围为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碳晶板两类。

(二)运行补贴。分户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运行补贴标准继续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冬季分户式清洁取暖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济政办函〔2020〕3号)有关规定。集中式气代煤电代煤项目运行补贴标准继续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和运行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函〔2018〕21号)有关规定。

(三)分户式气代煤电代煤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根据市级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时将市级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区财政局根据我区分户式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计划及资金需求,将区级补助资金列入三年中期规划,分年度拨付至各镇(街道)。燃气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直接拨付给燃气施工企业,由区政府组织镇(街道)或村(居)与燃气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并据实结算。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施工要求

1.根据燃气特许经营规定,燃气设施建设由各镇(街道)与燃气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并据实结算,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道铺设施工。

2.燃气壁挂炉和取暖设施采购由各镇(街道)委托燃气企业招标实施。各镇(街道)与燃气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燃气企业承担分户式气代煤项目整体建设运行,包括燃气配套设施、壁挂炉、暖气设施建设,以及后续燃气运行、设备售后服务等。

3.电代煤设备包括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碳晶板、发热电缆、家用电锅炉(通过循环水供热的家用电锅炉可认定为蓄热式、蓄热式电暖器),以上电代煤设备由镇(街道)负责招标。

4.由镇(街道)招标确定监理公司,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到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监理。

5.原则上要求清洁取暖改造用户预充值;鼓励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缴纳人身财产意外险。

(二)设备要求

1.燃气壁挂炉要求: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647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8〕50号)对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条件要求。燃气壁挂炉购置和安装控制在不超过3000元,用户有特殊要求可安装加大型号燃气壁挂炉,超出规定价格由用户个人承担。

2.采暖系统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要求,也可参考以下要求:采暖管道长度平均每户不多于50米(以村计算);采用铸铁柱式暖气片采暖房间不少于两个,暖气片组数不少于两组,每组不少于15片;采用钢板式暖气片,不少于2个房间,暖气设备不少于3组;其他暖气片不少于3个房间,暖气片设备不少于3组。按设计方案和审计价格进行补贴,补贴不高于1800元,超出部分用户自己承担。

(三)进度控制

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进度计划和实施进度表,及时控制和调整计划,必要时要采取赶工措施。具体计划如下:

1.加强施工进度控制。每半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单元,如连续两个考核单元未完成计划,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燃气施工企业负责人;连续四次考核未完成的,区政府将统一调配管道施工范围。各镇(街道)和燃气施工企业按每半月制定详细进度控制计划报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

2.严格实施竣工验收。对于燃气管道、壁挂炉、暖气片安装完成的村庄及时竣工验收,做到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

3.强化竣工档案管理。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加强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检查。镇(街道)在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要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工作台账和验收资料,对重要的变更和调整要记录在案。竣工资料报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镇(街道)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管区书记(或主任)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全面负责攻坚推进工作;各镇(街道)要固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清洁取暖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表格报送、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改造村(居)的清洁取暖改造补贴、安全等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好燃气、壁挂炉、暖气片施工单位与改造村庄的关系,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对清洁取暖全覆盖任务完成镇街进行评估认定。区财政局按照工程完成情况及时拨付区级配套资金,保障清洁取暖工程顺利实施。各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并出具承诺书,确保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工程;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及时报送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归档。

(三)注重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对影响施工进度的高速公路、公路、水渠、绿化带、农田等穿越施工要提前协调,对相关审批手续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采取容缺办理或先施工后完善手续,各镇(街道)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反映,做好对接协调处理。

(四)加强督查考核。清洁取暖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镇(街道)作为实施改造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亲自过问,亲自调度,确保按计划进度有序推进。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的进行约谈,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济阳区2021年各镇(街道)冬季清洁取暖计划改造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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