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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管理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5-26

代表提案者

李立新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管理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077

承办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5-25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管理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细化检查标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照《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结合不同小区的类型(老旧小区、新建商品房、保障房等)、物业收费标准,制定差异化的检查标准细则。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业主访谈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物业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服务不达标等问题,公开整改要求与时限,建立台账、限期销号,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

(二)建立年度考核长效机制。结合目前开展的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从服务质量、收费公示、投诉处理、业主满意度等维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结果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实施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从根源上破解“价质不符”的恶性循环,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畅通业主诉求与监督渠道。全面梳理并公示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依托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智慧物业APP等载体,定期公开物业服务标准、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使用、投诉处理流程等信息。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监督小组)定期组织业主座谈会,常态化收集业主意见,建立“收集—交办—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推动业主与物业企业的良性互动,有效化解诉求积压问题,提升服务透明度与业主满意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物业监管体系,强化执法检查与考核问责,畅通业主监督渠道,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居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联系人:齐云   电话:0531-8422689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