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
来源:济阳区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22-09-05 15:17浏览次数: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我局辖区下列卷烟零售户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未延续现予以注销。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370125107194 |
济阳区素素电子烟销售部 |
张素素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安康街南侧祥生城市之星B区18号楼5号商铺东起第二间 |
济阳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