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第三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届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选聘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重点选聘熟悉政府法治、征收拆迁、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破产重组、金融风险防范、数字经济、涉外法治等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服务内容
(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二)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三)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改制等事项的法律论证;
(四)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五)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六)重要或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
(七)代理区委、区政府进行的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
(九)为区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十)应邀参加或列席与承担工作相关的会议等活动;
(十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教师、研究人员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律师原则上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熟悉我区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报名材料
(一)《济南市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
(二)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处分的证明扫描件;
(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扫描件;
(五)个人履历、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六)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七)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费用报价(含税)以及为济阳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等内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报名者姓名+政府法律顾问)发送至:jyqsfjgzlsglk@jn.shandong.cn。
(二)审查
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人员来源、专业素养、业务专长、年龄结构、服务费用报价、工作需求等因素,拟定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三)公示
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名单,经区政府审定后,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有效期三年。
联系电话:84220148 84211891
附件:附件:济南市济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报名表.doc
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