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6-10-15 11:14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2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张亮(执法证号:15010823004,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
现予以公告,该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不再具备任何行政执法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持上述作废证件开展的各类活动,均属无效行为。
特此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