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济阳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6-07-16 04:36浏览次数:
山东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96家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经核查,本公告附件所列山东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96家企业已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移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我局拟对2024、2025连续两年未报送年报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在此提醒上述496家企业在我局作出吊销行政处罚决定前补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事项或办理注销登记,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
联系电话:0531-84237158
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