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1-20 03:29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安排,区发展改革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区发展改革局领导办公会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全覆盖。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不断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局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每半年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重大项目法制审核等具体措施。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落地见效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发改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为抓手,推动法治要求贯穿工作全链条、各环节。聚焦重大政策制定、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领域服务等关键工作,牵头建立“法治+业务”双推进机制,将法治审查、合规把关嵌入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政策出台等核心流程,确保每项工作都于法有据、依法推进。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执法计划、执法结果、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重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立足发改工作职能,聚焦行政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系统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配套细化措施》《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试行)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细化工作标准、明确操作流程、压实责任主体,形成“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管控、事后有追溯”的全流程制度闭环,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始终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定期汇总各科室检查计划,对检查对象、时间等进行统筹安排。对于涉及多个科室的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效率。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使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开展检查工作,及时更新执法数据及检查计划,确保检查信息实时上传。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局共14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实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持证上岗率100%。2025年,组织2名新人员参加听证主持人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三是提严格落实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收费信息、工作进展等信息70余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5年至今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次,均做到按时、高质量答复。

(三)聚焦重点工作,彰显法治建设成效

一是以法治手段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出台《济南市济阳区重点项目问题分级管理办法》,已协调解决项目问题31个,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以法治引领规划编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等法律法规,科学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是以法治推进营商优化。在法治营商环境的护航下,现代服务业规模持续壮大,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50家,较2020年实现翻倍增长。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按照《济南市2025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要求,制定《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能源、粮食安全、安全生产、国防动员、民营经济等5个重点普法领域和8项具体任务。结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分层分类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探索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新形式、新载体,着力塑造发改普法亮点品牌。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顺利完成《公民与法治》承办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融入深度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的主动性有待提升。对发改领域新兴业务、复杂场景下的法律法规适用研究不够深入,法治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转化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传统,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对企业、群众关注的发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宣传内容的场景化、通俗化表达不够充分,难以有效调动群众和企业的参与积极性,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法治建设队伍力量配置有待优化。法治工作主要依托现有业务科室人员兼职承担,具备系统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骨干人才较为短缺。在面对法治审查、制度修订、普法宣传等多项任务并行推进时,兼职人员需同时兼顾业务工作与法治任务,精力分配受限,难以全面满足各项法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的需求。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方法,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学习交流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结合业务实际分享学法用法经验,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结合,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法治意识、锤炼法治思维,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规范行政行为、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为依法行政、依规履职筑牢思想根基和能力支撑。

(二)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围绕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重点工作,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紧扣发改工作核心职责,以重点普法领域为抓手,细化落实具体任务,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重点工作谋划、推进、落实全过程。围绕各重点领域核心工作要求,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合规管理指导与监督规范等工作,着力打通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衔接节点,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协同发力。通过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供给,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法治保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领域潜在风险,为各重点领域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