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建设法治城管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大力提升城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四个亲自”,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制度,开展法治部门建设,局党组定期调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综合运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督察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工作述职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各个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一是梳理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及实施清单,助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工作;二是按照区编办要求认领并发布部门权责清单,共认领权力事项803项,其中行政处罚754项,行政强制27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权力4项,公共服务3项;三是根据本单位权责清单,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并导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四是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小组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对本年度所作出的一般案件处罚信息按要求及时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并发布本单位2024年度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执法检查台账、监管实施细则,及时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流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每月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报监管数据,做到覆盖率、及时率100%。
3、涉企执法工作。按照《落实<济南市关于破解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三大“顽瘴痼疾”的十条措施>工作责任任务清单》任务部署,结合执法工作,做到事前宣传,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进行宣传,事中注重执法方式,结合行政处罚“四项清单”,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后加强回访监督、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守法经营。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制度完善规范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审查和监督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严格按照司法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标准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不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制作和归档标准,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实行动态化管理。
2、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省住建厅、济南市城管局、区司法局等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并根据评查反馈的问题,按照新的法律规范的要求,及时调整法律文书模板,旨在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避免办案漏洞,规避执法风险。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2、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城管建设,制定和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 积极参加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 并对2024年度办理的城管综合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将办案过程中的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推进“两年年审”与“四年年审”工作,其中“两年年审”25人,“四年年审”36人,新办理执法证件4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六个严格落实”、“十项坚持”等行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配合区人大、政协、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审查涉嫌违法违纪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受表彰人员等17批次,计2600余人次。按照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将一般案件中符合报送标准的案件信息,报送至区纪委,并提供相关材料。
2、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合惩戒,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建立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检查程序,及时录入监管数据。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及时、准确、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事项。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主动靠前一步,明确热线办理流程,坚持提前谋划、科学研判,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今年以来,共接收12345市民服务热线1000余件,按期办结率、过程满意率、结果满意率均为100%。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对照单位权责清单,梳理了9个领域800余条目录,编制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城管开放日”等10余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5、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省、市、区工作安排,配合区编办、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根据要求,共梳理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215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农业领域行政处罚事项281项、行政强制事项17项。按照《济南市济阳区赋予街道(镇)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梳理制作并印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涉及我单位行政处罚事项41项。按区编办、司法局要求,安排法制人员结合法制审核工作,认真制作课件,向街道(镇)讲解法制审核工作的重点、难点、要点,助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宪法宣传活动,加强工作一线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城管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和典型,并做好信息推送工作。
2、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接到行政复议、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落实人员对被复议、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等各方面进行讨论,并根据复查结果提出初步答辩方案。
(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组织法治专题学习,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同时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列入干部的考察内容,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保证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追究,没有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方式仍需创新,与执法结合性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仍存在单一的问题,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讲台,普法宣讲则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普法效果不够。
2、行政执法任务重、压力大、力量薄弱。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领域,执法人员缺乏相应专业知识,同时过多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掌握、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常高,执法人员学习压力大。同时,各类平台系统带来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需求报告、总结等书面材料层出不穷,给执法人员带来巨大压力。
四、2025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围绕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工作的发展态势,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 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各行业从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2、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律师、专家为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讲座,讲解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若干问题,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着力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早晨会制度,整顿队容风纪,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
3、持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尽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查处工作,完善监管和处罚的衔接配合工作。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