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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意见征集
来源:区城乡水务局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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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结合省、市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济南市济阳区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济南市济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yang.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qswj@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1号(315室)规划统计办公室(收),邮编:251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联系电话:0531-84235639。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4日




本规划为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在充分调研现状再生水水源、水质、水量、供水稳定性及已建再生水设施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济阳区工业、环卫、景观绿化和生态补水等再生水用水需求,根据实际背景及政策规定,结合再生水供给侧及需求侧分析,明确规划目标、预测再生水量、规划再生水设施布局、提出保证措施等,同时完成相应图件绘制等工作。

附件为《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pdf


一、规划背景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要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推动沿黄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2021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设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阳区紧邻起步区,在“强省会”战略、济南“北起”战略交汇点、战略核心区,如今的济阳,正乘着战略机遇叠加的浩荡东风,从“产”、“城”、“河”三个方面统筹发力,推动北部新区全面起势。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规划纲要》,是济阳区及济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要求,也是推进黄河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的需求。

根据2022年度《中国水资源公报》,山东省非常规水利用量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位列第一。其中,再生水是山东省最重要的非常规水源,其次分别为微咸水、矿坑水、淡化海水和集蓄雨水。今年,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编制全省再生水利用规划,推动火电等高耗水企业和化工园区按比例配置利用再生水。推进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级试点。同时,推进一批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80万吨。拓展非常规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全年利用量力争达到17亿m3以上。

针对重点领域节水控水,山东省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在农业领域,今年将实施23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创建10处节水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抗旱品种选育,推广旱作农业措施,控制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在工业领域,征集发布先进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名录,推动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在城镇生活领域,要完成54%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3%。

深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近年来,山东省持续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全省共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25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132个,均居全国第一位;累计创建节水型高校120所,全省绿色学校建成率达到80.5%;84%的市级党政机关和63%的县级党政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今年,山东省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和全国“节水型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全省节水型高校建成率达80%以上。同时,继续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二、必要性

1、 是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形成效果好、可持续的再生水利用的典型示范区的需要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要求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济南市济阳区地处黄河流域下游,鲁西北平原南部,降水量较少、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总量不足、部分河道季节性缺水严重,是典型的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济南市济阳区将积极响应,以再生水利用作为缓解水资源短缺、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通过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济阳区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还改善了水环境质量,为黄河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其他缺水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全国范围内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2、 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推动节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节水利用、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水利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3、 是缓解水资源短缺,优化供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根据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计划到2025年,试点区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依托济南市规划,编制济阳区再生水利用规划,有助于实现济南市城区的节水目标,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再生水利用规划将优化供水结构,利用再生水可以优化济阳区产业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4、是打造黄河岸边的水生态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再生水的利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水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划,能够有效地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能够有效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 规划范围与年限

(1)规划名称

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2)规划地点

济南市济阳区

(3)编制单位

济南市济阳区城乡水务局

(4)规划规模

济南市济阳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67.92km2。(参考《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北至大寺河大官庄闸,南至回河街道,西至大寺河,东至黄河大堤)。

(5)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2024年—2035年;规划基准年2023年,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6)规划内容

本规划为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在充分调研现状再生水水源、水质、水量、供水稳定性及已建再生水设施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济阳区工业、环卫、景观绿化和生态补水等再生水用水需求,根据实际背景及政策规定,结合再生水供给侧及需求侧分析,明确规划目标、预测再生水量、规划再生水设施布局、提出保证措施等,同时完成相应图件绘制等工作。

四、 规划原则

为了促进再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原则,制定了以全面考虑,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监管,保证再生水水质的安全可靠;创新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原则,为济阳区的再生水规划提供指导,让水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高效、可持续的利用。详细原则为:

(1)总量控制,统一配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规政策要求,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调配,统筹考虑黄河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类水资源的供需情况确定配置方案。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优化配置,实现优水优用,全面系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统一考虑水量和水质,统一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带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再生水利用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价格体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因地制宜,科学调控

坚持集中利用与分散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优化配置再生水。从实际出发,根据济阳区水资源供需状况、发展水平、基础条件、利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目标、任务和措施,综合考虑供需双方的水量、水质、时间变化和空间分布规律,实现优水优用、按用定质、按质定管,合理选择重点领域和利用途径。

(3)优化配置,助力产业

坚持集中利用与分散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优化配置再生水利用。结合济阳区经济社会状况、产业布局、发展要求、用水需求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4)保障安全,加强管控

再生水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再生水区域循环利用风险防范体系,严格进出水管理,规范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处置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再生水利用安全,确保再生水水质达标,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须全部达到标准。

五、规划依据

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4月;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

(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1月;

(8)《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2年1月;

(9)《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1月;

(10)《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

(11)《山东省建设规划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2023年9月;

(12)《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9月;

(13)《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年10月;

(14)《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3年5月1;

(15)《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1月。

2 政策文件

(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12月;

(2)《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12月;

(3)《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2021年12;

(4)《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12月;

(5)《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12月;

(6)《“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1年11月;

(7)《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10月;

(8)《“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2021年8月;

(9)《“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1年6月;

(10)《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

(11)《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1月;

(12)《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年9月;

(13)《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2022年5月;

(14)《山东省建设规划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2023年9月;

(15)《济南市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案》,2022年6月1。

3 标准规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10)《水回用导则再生水分级》(GB/T41018-2021);

(11)《水回用导则再生水厂水质管理》(GB/T41016-2021);

(12)《水回用导则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GB/T41017-2021);

(1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DB37/T16391);

(14)《山东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37/T3773-20192);

(15)《行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DB62/T2987.1-20192);

(16)《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65/T3611-20142);

(17)《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

(18)《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

4 相关规划

(1)《山东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该规划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15日印发;

(2)《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该规划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9日印发;

(3)《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该规划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6月21日印发;

(4)《济南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方案》:该方案于2022年5月印发实施;

(5)《济南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该规划于2022年4月2日印发;

(6)《济南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该规划于2022年8月印发;

六、规划目标

以加强再生水科学配置与利用为重点,合理测算用水需求、统筹各类水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形成供需平衡、时空协调、量质匹配的配置方案。

依据上位规划《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21-2035)》以及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的要求,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综合考虑济阳区再生水利用现状情况及规划期限,确定本规划的目标如下:

(1)到2025年,规划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

(2)到2030年,规划区完成相应配套的再生水智慧化信息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到2035年,规划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七、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加强全区再生水利用和管理,促进节约用水,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等规定要求,依据上位规划《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21-2035)》以及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为基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再生水设施布局、利用领域、重点项目及建设计划,打造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区域,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推广价值的优秀区域案例。

本规划技术路线分为现状与问题分析、目标与技术路线、水资源、再生水利用现状情况分析、再生水可供水量与需求分析、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目标、再生水水质保障、重点建设任务方案实施计划、再生水设施规划建议及规划实施保障以及实施后的预期效果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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