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政务公开专栏试运行中,如果您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可通过导航返回首页后进行搜索。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我区起草《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11370125004213548X/2023-6533668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07-31

简明问答:我区起草《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问:我区起草《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方案的通知》(济阳政办发〔2020〕10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2〕19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