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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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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08-12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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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瞪羚企业工作和企业复审、数据更新等有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2021年度省级瞪羚企业申报工作

(1)本年度瞪羚企业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专精特新发展路径,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方向,以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工业强基、提质增效为侧重点,突出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着力打造标杆、培育新动能、引领新发展。

2本年度瞪羚企业申报,暂时不受理国家垄断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业企业的申报。

3各镇(街道)经发办,开发区经发局按照省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企业参与本次申报工作。2021年度省级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详见省厅通知(附件1)和《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20208)(附件2)。

4拟申报企业应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年份前两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拟申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报告》(详见附件3),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并准备PDF电子版,81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份)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因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请拟申报企业务必于817日将公司全称报送区工信局邮箱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瞪羚企业动态管理工作

(一)瞪羚企业的复审:根据《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省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省瞪羚企业可申请复审。复审条件、格式、内容、审批流程等,均与新申报企业相同。《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字〔201826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此次复审。

(二)瞪羚企业数据更新:其余在20182020年度已获得正式认定的山东省瞪羚企业需进行数据更新,企业需填报《2018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附件4),交工信局汇总后上报。

省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现存在虚假申报或明显不符合《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公告撤销相关认定称号。

 

联系人:韩金城   电话:84241036

 箱:jyqjxjjjyxk@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等.docx

附件4:2018-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xls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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