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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02-25

【规章制度】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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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手册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适应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提高及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本规范为指导建立和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德育为首,以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为核心,为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形成服务,为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双师型”素质的提升服务,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以人为本、健全体系、改革创新、注重质量、提高效率,着重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并与各类教育沟通与衔接。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教学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条 教学管理机构

学校应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

1、教学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制。

2、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实训实习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可设立教育教学督导部门、教育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立由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成的专业管理部门(即专业部、系、科)。本规范按不设立专业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专业管理部门及学校未设的其他中层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能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职能范围。

3、教研组是进行教学研究和组织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在教务管理部门及教育教学研究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行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分为全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中层教学管理机构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学期工作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进度安排等。

1、学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编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长批准后于新学期开始时印发至各有关部门。

2、中层教学管理机构应按全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学期工作计划,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3、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中层教学管理机构的学期工作计划,于新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制定出本教研组的学期工作计划,经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课程开设计划及教师任课安排表

1、教务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四周确定下一个学期的课程开设计划。

2、各教研组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负荷合理的原则,于上学期结束前两周把下一个学期本教研组教师任课安排表报教务管理部门汇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管理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正式向教师下达任课安排通知。

第八条  校历和教学进程表

1、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采用表格形式按学期编制。

(1)主要内容: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及具体起讫时间;开学、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和法定节假日的日期;校运动会、技能节、艺术节等全校性活动的日程;寒(暑)假起讫时间等。

(2)编制程序:由教务管理部门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全校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学校实验实训实习条件情况,按照日历编写,于每学期开学前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后,经校长批准印发各部门执行。

2、教学进程表是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采用图表形式按学期以周为单位编制。

(1)结构与内容: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和假期等的周数分配和具体进程。

(2)编制程序:由教务管理部门根据校历及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于开学前拟定,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开学时印发各部门和教研组。

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管理部门,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第九条  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分为学校总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管理的还应有选修课课程表。

1、编制原则:编排课程表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原则,按照不同课程的认知规律,实验实训实习教学要求、技能形成特点,任课教师的素质结构等要素合理设计,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身心发展,有利于教学设施的充分使用,有利于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1)班课表中同一门理论型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2)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自习课可安排在这些课之后,早上第一、二节课不要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

(3)讲授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一般两门课不要连续上。

(4)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活动(如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的时间在课表上预先划定。

2、编制程序:课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编排,经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执行,一般在学生上课前印发给各有关部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准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安排的,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表调整申请》,经教务管理部门作出安排,并向有关部门、教师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后执行。

第十条 调课、代课与停课

为稳定教学秩序,应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要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

1、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提出调课方案,至少提前一天送教务管理部门作出安排,教务管理部门将调课通知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后执行。

2、代课: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教师代课,经教务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3、停课: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在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半天以内须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一天以内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执行。全校停课达两天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

第十一条  班级教学日志(教室日志)及教师授课考勤

1、班级教学日志(教室日志)用以考核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内容包括:周次、授课日期、节次、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及出勤情况等。教学日志由教学管理人员每周检查。跨班级的选修课或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按专业教室建立教学日志。

班级教学日志(教室日志)由学习委员填写,分单、双周设置,每周星期一到教务管理部门更换。

2、教师授课考勤。教务管理部门实行教学值日巡课制,填写教师授课考勤表,对教师每堂课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教师授课工作量计算的主要依据,同时对课堂纪律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专任教师是否坐班由各学校根据教学管理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会议

教学工作会议包括教务例会、教师大会、教研会议、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1、教务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务干事和教研组长。主要内容:总结检查上周教学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研究重要教学工作和措施。教务例会要注重实效,并作好记录。

2、教师大会。每学期期初的教师大会主要是对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期中的教师大会主要是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小结。期末的教师大会主要是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对下期教学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其他重要教学活动、重大事项应及时召开教师大会进行安排。

3、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主要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

第十三条  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

教材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学校应设立教材管理委员会,建立严格规范的教材管理运行机制。

1、教材的选用

(1)选用教材的原则:必须全面、准确反映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有利于教师备课和教学,适应于学生阅读和自学。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①公共基础课程必须采用国家或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统编教材,专业技能课程优先选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推荐的教材。

②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其他教学参考书由图书馆订购,优先供应教师借阅。

③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种讲义、练习册等书物。

(2)选用教材的程序:先由教研组根据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教材征订书目和教材样本并结合以往教学使用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选用和备选意见,然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查汇总,教务管理部门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制定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组织预订、采购。

2、校本教材的编写。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鼓励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本课程和专业课校本教材(讲义)、教辅,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课件和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服务。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主编提出教材纲要(编写说明、适用范围、目录、内容提纲等),经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立项,由教务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主编组织编写。

3、教材使用管理

(1)教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做到防霉、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2)建立教材帐目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教材采购、出入库手续和费用核算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保证教学使用,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新生最迟不晚于开课两周以内)。教师已任教过的课程且版本未变动,不再免费发放教材,非本人教学任务用书一般不得领用。

(4)教材要及时清理。过期的教材登记造册后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定、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进行处理,不得发给学生使用。

第十四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各级教学管理机构、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学奖惩制度,分配制度,师资培训制度等);教学文件制度(专业及课程的教学方案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教学过程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制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制度;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仪器管理制度;图书及教材管理制度等。

2、教学管理制度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责成教学管理部门起草,并充分征求教师意见。一般制度由校长批准颁发;重要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长批准颁发;有关教职工在学校内的基本劳动权益方面的重大制度(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原则和办法等)须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

第十五条 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业档案。教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教学档案管理员,按要求对档案进行收集、建档、保管和利用。教学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具体由学校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重要教学档案应按学校档案管理的规定每年向学校档案室移交(学生成绩档案册在学生毕业当年移交)。

1、 教学文书档案。按学年建档,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通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中层教学管理部门、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计划、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2、教学业务档案。按专业或学年建档,主要内容包括: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其执行情况;

(2)教材使用情况;

(3)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教师授课进度计划表、班级教学日志、教师授课考勤表;

(4)学期教学检查情况;

(5)学科考核、技能竞赛、技能抽查试题、标准答案、学生考试样卷和试卷(成绩、质量)分析表等;

(6)实验、实训、实习、第二课堂活动的计划、任务书;

(7)专业调查研究论证资料;

(8)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3、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主要教学实绩的真实记录,应按个人(含长期外聘教师、校内兼职教师)立档,其中复印件必须要验看原件由验证人签字并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简历;

(2)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历年任课情况及完成工作量情况登记表;

(4)教学总结、教师考核表;

(5)教师奖惩登记及荣誉证书;

(6)职务评定与晋升的审批表副本;

(7)本人参加科研活动成果的鉴定书,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包括内部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样本或复印件)及论文评选获奖证书;

(8)继续教育以及参加专业实践的有效证明材料;

(9)其他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4、学生学业档案。按专业、班级登记建档,主要内容包括:

(1)学生考试答卷;

(2)学生各门课程的记分册;

(3)学生成绩(学分)档案册(可采用计算机管理)。

第三章  教学方案管理

第十六条 教学计划(专业教学方案)

教学计划是各专业的总体教学方案,是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1、教学计划的种类:分为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

(1)指导性教学计划(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对同一专业各届学生的招生对象与学制、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的一般规定,由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组织制定颁发,学校应认真遵照执行。

对于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尚未颁发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的要求,参照相近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该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2)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是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基础,结合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的预测所确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业务范围要求,是对各专业每一届学生制定的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的结构:由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

(1)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及内涵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不得擅自合并、分解、修改。

(2)招生对象与学制:

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文科类专业可试行采用2年基本学制;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制的专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

②国家级示范(重点)、省级或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可举办面向已就业或待业的青年农民、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的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中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学习期限最短3年、最长不超过6年;招收非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群)定位。各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是: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级技能型人才。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学校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具体定位,毕业生要有明确的就业岗位(群)和就业指向。

(4)培养规格:说明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职业态度。

(5)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与要求:全面列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名称、教学内容要求及修业要求(必修、限定选修、任意选修)。采用“模块式教学”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学校,要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有关规定,科学构建知识技能模块,合理地设置模块课程。

①公共基础课程(含课程实验实训及室外教学)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时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②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课(含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综合实训(教学实习)、顶岗实习等。

课程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仪器设备通过试验、验证获取知识的教学活动。课程实训是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中的技能训练项目与要求,运用实训设备训练技能的教学活动。

教学综合实训(教学实习)是指学生在模拟或真实的职业环境中,在实训指导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一门或多门课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活动,一般在校内实施。

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在真实的岗位上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培养职业技能的活动。

(6)专门化方向:列出该专业的专门化方向的名称和涵盖的内容。

(7)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仅实施性教学计划需要):按该届各学年的实际日历列出每个学期各种教学环节的计划周数。教学环节主要有:入学教育、军训、理论教学、综合实训、顶岗实习、公益劳动、毕业教育、考核、机动等。一般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8)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教学进程表):包括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表和实践教学时间安排表。

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表要列出各门课程的类别、顺序、名称、理论课程的总学时数、课程实验实训课时数、各学期的周数、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安排,同时列出各专门化方向的课程名称和教学时间安排等。实行学分制的应有各课程的学分数。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表要列出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教学周数、开设学期。

①每周一般为28学时。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对于从其它高中阶段学校转入的学生,要承认其相应的学习成绩或学分。

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实训及实习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③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④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3、教学计划的编制

(1)编制原则:

①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②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③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教、学、做合一”,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训和实习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④深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⑤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灵活安排。

(2)编制程序:由教研组组织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通过市场调研了解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技能、综合素质的要求后起草,教务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并吸纳有关行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并于新生入学前一学期的放假前4周内报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教学计划的执行。必须严肃、认真实施教学计划。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及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由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教研组组织讨论并吸纳有关行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经教务部门及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校长批准后变更原教学计划。

第十七条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的教学方案,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的依据。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含教学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1、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结构

(1)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结构:

①课程名称。

②课程性质和任务。

③课程教学目标:知识教学目标,能力培养目标、情感态度(或德育)目标。

④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一般按基本模块、选修模块、实践(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模块分别列出课题及其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要求分为认知要求和能力要求,其中认知要求可细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能力要求可按课程实际对操作运用和思维能力等方面提出不同层次要求。

⑤教学时数分配:确定理论教学课题和实践教学(课程实验实训)项目各自的教学时数。

⑥考核评价标准:确定考核方式及时长、考核内容、成绩评定办法等。

⑦说明:对执行该大纲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加以说明。如运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与有关课程的联系,教法建议或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设施及设备仪器和配置,材料要求,学习方法指导等。

(2)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教学大纲的结构:

①实训(实习)的性质、目的。

②实训(实习)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或德育)目标、安全及环保目标。

③实训(实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④实训(实习)时间分配。

⑤考核评价标准:按以学生作品(服务)为主,以实训、实习报告为辅的原则确定考核评价办法。

⑥实训(实习)场所、设备、工艺装备、材料、图纸等。

2、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选用。公共基础课程采用教育行政部门统颁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已有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行业颁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学校应认真执行。同一课程颁发有多种同名的教学大纲,由教研组组织教师选用,经教务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3、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编写。尚无通用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课程(含教学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性课程)或在课时及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等方面需做一定调整的课程,学校应组织教师自行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1)编写原则:

①符合专业教学计划,体现培养目标;

②符合学生实际,理论够用、技能实用;

③与行业企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突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则要弱化实验环节,强化实训及实习环节。

(2)编制(修订)程序:

由教研组组织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通过市场调研了解与课程相关的职业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在此基础上起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经教研组讨论通过,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印发给教师。

4、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师必须全面领会所任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认真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对教材不应机械照搬,应作合理增删、调整章节顺序或课时数等处理。教学中应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内容。

第十八条  学期授课计划、实训计划及实习计划

1、学期授课计划是学期课程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在接到任课安排后,应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校历、教学进程表、教材并结合任课班级学生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1)学期授课计划的内容:

①课程名称、教师姓名、使用的班级和学期、采用教材的名称与版本。

②学情分析:指授课班级总人数、男女生人数;已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情况;学风、纪律情况;班级集体和个性特点等。

③教学目的和要求:指通过本学期该课程的教学,学生应掌握的知识内容和培养能力、素质提高方面的要求。

④教学重点与难点分析。

⑤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包括授课周次、章次、节次、课题(含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课型、计划课时等内容。

⑥教学措施:包括拟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应配备的教学设施、设备、仪器等。

⑦编制说明。

(2)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

①各学期每门课程均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时与进度相同的同一门课程,不同的教师也应编制各自的学期授课计划。

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一周内将学期授课计划报教研组审核、教务管理部门批准。

③学期授课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时,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

2、教学综合实训(教学实习)计划、顶岗实习计划。由教研组组织相关教师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规定分项制订,经实训实习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其主要内容:

(1)实训(实习)的班级、人数;

(2)实训(实习)场所(单位)、分组与轮换、指导教师安排;

(3)实训(实习)内容、进度安排;

(4)实训(实习)安全与纪律要求。

第四章  教学过程(环节)管理

第十九条 备课(教学设计)

1、个人备课(教学设计)。备课是上课的前提,教师应在备课上下功夫,不得照搬照抄教材、教参、网上教案和旧教案(课件),严禁无教案上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和专业特点,按照教学原则,结合学生实际,确定教学项目(任务)、教学重点、难点,注重运用信息技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并合理选择设施设备、教具、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1)备教材: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把握好教学目标要求;深入钻研教材,理清教材的层次结构和知识、技能的内在联系;研读有关教学参考资料,整合教学资源;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确定在教学中应该达成的三维教学目标。

(2)备学生:认真分析和把握学情,了解学生学习的态度、兴趣、习惯和学习需求,从学习水平、认知结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体验等方面作全面分析,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3)备教法: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课型特点,结合中职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和认识规律,以及课程资源条件、教师的个性特征,灵活适当地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

(4)备学法:重视学生的亲身体验和感悟,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实践等多种学习方式,培养和帮助学生形成问题意识,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备设备、备教具:根据教学的需要,以教学效果最优为原则,恰当运用设备、教具、学具、模型、挂图、视频等多种媒体辅助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有机整合。

(6)备教学过程:根据课型及采用的教学方法,设计教学过程。

①理论课型的一般教学过程:创设情景,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主题探究;及时反馈,达成目标;总结归纳,拓展延伸。

②实践课型采用项目教学法的一般过程:情景设置、提出任务;知识讲解、操作示范;独立探索、制定计划;协作学习、实施计划;检查评估、学习评价。

2、集体备课。同教材、同进度、2人以上任教的课程,应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进行集体备课。其主要内容是:根据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统一教学目的、内容、进度、重点难点、考核内容及方法;研究重点难点的解决措施;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集体备课每学期至少2 次。

3、编写教案(课时计划)。教案(课时计划)是对教学设计结果的表达。根据中职学校2节课连上的实际,理论课一般每2节课一个教案,实践课可以按完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项目(任务)编写教案。

教案按载体分为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电子教案是按教案编写要求、运用文字处理等软件制作并储存在计算机外部存储器上的文档。鼓励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备课,制作电子教案和课件(教学软件),课件(教学软件)是以教案为基础、运用多媒体制作软件制作的、用于课堂教学的多媒体文件(教学软件)。可以试行用电子教案取代纸质教案,总结经验,逐步过渡到无纸化教学,但课件(教学软件)不能代替电子教案和纸质教案。

(1)教案的结构:一般应包括首页、教学过程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教学过程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教学反思)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①理论课程教案应有课题、课时、授课班级、授课日期、编写日期、教学目标(知识、能力、素质或德育)、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课型、教学程序及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板书(课件)设计、本课小结、课内训练及课后作业、教学后记(教学反思)等部分。

②实验课教案应有实验目的与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可能发生的误差及预防措施、注意事项等部分。

③实训(实习)课教案应有实训(实习)课题、技能训练目标、训练任务、工艺规范、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实训(实习)报告的要求、实训(实习)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等部分。

(2)教案的详略:教案的详写(详案)与略写(简案)是指教学过程部分写得详细还是简单,其它部分都要写清楚,无所谓详简。详案要求内容全面、周密;简案相对精炼、简单,主要写讲授要点。一般第一次讲授的课程及教材改版的课程都要求写详案。

(3)备课提前量:任课教师在开课前一般应备有满足一周教学需要的教案,学期中每门课应至少有2节课的提前量。

第二十条  授课(教学实施)

教师授课要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采取“教、学、做合一”的方式展开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民主、和谐地组织教学。课前准备(教具、设备仪器、模型等)要充分;课后要及时写教学反思(教学后记)。

1、理论(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严格守时、注意形象。每一堂课教师应提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等候上课,按规定的时间上课,不私自调课、停课。课前要清查学生人数,发现学生异常缺课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生管理部门通报。不中途离开课堂,不拖堂。衣着整洁、款式大方,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不穿拖鞋,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发型。教态亲切、和蔼。不抽烟、不坐讲。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

(2)目的明确、教书育人。要明确教学目的,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准确性和实用性,突出能力的培养。既教知识,又教思想,在文化课程及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德育内容。

(3)把握进度、突出重点。要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进度。不任意增减教学内容,不平均使用力度,重点内容要着重分析和讲解。

(4)注重启发、突破难点。要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逐步引导,层层深入,循序渐进,分散突破难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5)语言艺术、教学直观。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英语教师要用英语组织教学。授课语言精练流畅、形象生动、深入浅出、表达准确、紧扣主题、声情并茂,语速适当。不讲与课程无关的闲话,严禁发表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要充分运用电化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模型、仿真技术、图表等直观教具进行教学,要积极运用课件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

(6)板书工整、课件美观。板书要工整、规范,不写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字迹要清晰,容易辨认,不写未公布实行的简化字,版面布置要合理。课件视觉效果好,能有效辅助教学。

(7)严格要求、爱护学生。要维护课堂纪律、严格要求学生。要关心爱护学生,经常使用肯定性语言和鼓励性评价,讲究批评的艺术,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驱赶学生,严禁指派或允许他人调用学生。上下课师生应互致问候。

2、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要求

(1)目的任务明确。每次实验实训都有具体、适量的任务,实验实训目的明确。

(2)准备充分。实验实训任课教师要与实验员(实训指导教师)一起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并对实验或实训项目试作。做好学生分组安排。

(3)督促预习。严格要求学生实验实训前预习教材、实验指导书。

(4)精心指导,保障安全。学生实验实训前,教师应简明扼要地向学生讲解本次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操作规程,强调安全制度。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学生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并及时纠正,要耐心回答学生的提问,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离开实验实训室、不得闲聊、不做其它事情。

(5)课后及时清理。实验实训结束时,教师要检查学生实验实训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学生将实验实训器材按原顺序放好、做好清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仪器的使用情况,发现破损要及时报告按章处理。

(6)评价总结。实验实训后教师要对实验实训结果(作品或服务)和实验实训报告进行评价,评定成绩。

3、综合实训(教学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1)做好动员。指导教师在综合实训教学前要对学生进行实训动员,强调安全和纪律。要检查实训设施是否齐备、教师和学生是否着工作服装。

(2)实行“做中教”。结合相关理论讲解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并进行操作示范。

(3)实行“做中学”。耐心指导学生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工艺流程,巡回辅导。

(4)保障安全,维护纪律。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认真记录学生实训中的纪律表现,及时教育引导。

(5)实训后教师要对实训作品和实训报告进行评价,以学生作品为主、以实习报告为辅综合评定成绩。

(6)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1)学校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单位还要与学生本人或家长签订书面协议。

(2)要认真检查实习准备情况,进行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思想总结。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督促实习单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超过8小时。

(4)在学生人数比较集中的实习单位,学校应派驻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进行管理。对其他实习单位,学校应安排教师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5)以学生作品(服务)为主,以实习报告为辅评价学生实习成绩。实习作品来源于生产、服务现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5、教学反思是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教师课后要及时总结教学的成功经验,反思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今后改进教学提供借鉴。教案中教学反思(后记)的数量不得少于教案数的1/3。

第二十一条  课外教学训练

课外教学训练是课内教学的延续,是学生通过自主训练巩固所学知识,形成技能技巧、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

1、课外教学训练的形式:一般包括预习或复习教材、阅读有关的课外书籍、完成书面作业或口头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报告、实习报告、制作、操作性作业等,体育课的课外作业是早操、课间操。实践操作性作业应根据专业条件占适当的比重,重视检查与指导。尽可能对不同类型、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

2、课外教学训练的要求

(1)内容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理论联系实际,基础性能力训练与提高性能力训练相结合,逻辑思维性训练与直观操作性训练相结合。贴近工作与生活实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分量适度、难度适当并呈梯度分布。

(2)教师对布置的课外书面作业(课业)应预先试做。要及时批改,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并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的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3)教学管理部门对课外教学训练量要有明确的要求。教师批改作业量,公共基础课一般每4-6节新课批阅一次作业(包括实验报告、作文、书法作品、读后感等),专业技能课一般每8节新课批阅一次作业(包括实验实训报告)。

第二十二条 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也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实行分类指导不可少的一环。

1、辅导答疑可定期或不定期采用集中辅导、个别辅导、学生之间相互帮助、组织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区别不同情况,确定辅导内容,对缺课学生应及时予以补课。

2、集中辅导答疑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在早、晚自习进行,并进行考勤。

第二十三条 选修课与第二课堂活动

1、选修课是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是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按照各专业的知识、能力范围、专业技术方向而分设的深化、拓宽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某几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限定选修课的开设,体现了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自身发展要求的结合。

任意选修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潜能和兴趣特长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志趣及学习能力,自主选择修读,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任意选修课的开设,体现了学生自主发展的要求。

选课的基本程序:

(1)公示选课安排,提供选课指导。每学期结束前2个月,学校应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选修课安排意见(课程名称、学分、主要内容、开课时间等)。各教研组要依据本专业发展形势和就业趋向,结合学生个性特点,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

(2)学生选课。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限内随机选课。选课结束后,人数不满20人的课程学校可以取消,但必须向学生公示并给学生补选或改选机会。

(3)选课过程一般在学期结束前1个月完成,并按课程打印出选课学生考勤表,在下达下学期任课安排时,一并交任课教师。

(4)任课教师要加强选修课的课堂考勤。凡缺课达三分之一者,应取消其考核资格。

2、第二课堂活动。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拓展学生学习时空,充分发挥学生个性,扩大学生知识视野,提高专业素质,增长社会实践活动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各项课外活动都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有教师辅导,有明确的活动目的,内容健康。有课时和考核标准的第二课堂活动,经过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可以和选修课、技能考核相结合,纳入学分。

(1)要关心学生的体质和健康,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使学生每天能进行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含体育课在内)。要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组织好学校田径运动会、体育竞赛等体育活动。

(2)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美育活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条件和专业特点、学生的年龄特征,组建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各种文学、艺术兴趣小组;开展文艺演出和诗歌朗诵、演讲、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摄影比赛等活动,培养健康的情趣,培养学生鉴赏美、体现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中职学校每年应举办一次艺术节。

(3)开展具有专业特点的课外活动。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结合教学,组织各种专业技能训练队、专业兴趣小组、科技服务小组;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在课外时间向学生开放。

(4)组织各种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经常举办各种德育教育讲座,组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科技推广、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和开展环境保护、人口政策宣传、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向学生进行德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考核是评定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程度,督促学生系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教学工作的总结和检查。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学校应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考核改革,要对传统的主要注重书面考试的方式在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主体等方面进行改革,把终结性评价与过成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与职业技能核心培养目标相适应,与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接轨。

1、学校考核评价

(1)考核类别。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类。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科目,其余为考查科目。每学期的考试、考查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不得变动。

①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笔试、口试)、实验实训操作、技能考评、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并突出技能考核。一般举行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期中、期末进行。考卷类型分为开卷和闭卷,根据课程特点、学生实际等因素由教务管理部门决定。笔试时间一般为90~100分钟,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②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按教学计划确定的考查课程,应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查方法,如课外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报告、课堂提问、实验实训操作、单元测验、案例分析、项目任务等,一般随堂进行,不得采用试卷进行考查。

(2)命题和试卷管理

①命题管理。由教研组制订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有条件的学校及课程要按教考分离方式安排教师命题。

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检测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命题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试题覆盖面要广、突出教学重点,题目量适当;题型要多样,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要避免出靠死记硬背回答的题目。

试卷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一般为7:2:1;区分度要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与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组卷(参加A类试卷考核及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参加B类试卷考核合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的75%)。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组卷。

对教学大纲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

②试卷管理。同一学期、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应采用同一试卷。已考过的试卷不宜作为下一次考卷。

各科试卷应于考试前3周送交教务管理部门。试卷在命题、印制、分卷、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

(3)考务管理

①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部门要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②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考前一周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③教务管理部门在考前一周公布考试纪律、考场规则。

④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主考(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⑤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考生实行单人单座,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

⑥口试由两位老师主持进行。考生在教师点名后才可进入考场,抽领试题并在预备室(席)进行准备,学生按照准备依次答题并交出准备草稿。口试完毕,由两位教师合议后,宣布成绩。

⑦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主考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4)评卷与成绩评定

①评卷。由教研组组织评卷,一般应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考试成绩。

考试后三天内要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学生记分册、试卷及试卷分析送教务管理部门,同时提供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须改动,应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会同教研组长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被认定方可更改。

②成绩评定。考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和学期评分制评定。期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评定。

考查科目根据平时至少二种以上形式5次以上的成绩评定学生课程考查成绩,优先按百分制评定,其次可按优秀(优)、良好(良)、及格、不及格评定(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为:90-100分为优、80-89.5分为良、60-79.5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综合实训、顶岗实习)要形成以学生作品(服务)为主、以知识考核和过程考核为辅的考核制度,建立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③补考与重修。实行学年制的学校,对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组织补考。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对尚未取得已考课程学分或没有达到规定累计学分的学生,可按学分制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补考、安排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5)试卷分析。凡是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考试科目都要在阅卷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分析表。其内容一般包括:试题构成、学生成绩情况及试卷的难度和区分度分析、答题情况及分析、通过考试反映教与学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的意见等。

教务管理部门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2、社会化考核评价

有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评价方法,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五条 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1、教学责任事故级别。教学责任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责任事故、重大教学责任事故、严重教学责任事故。学校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事故级别:

(1) 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

(2)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

(3)严重教学责任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2、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出现教学责任事故后教务管理部门应了解情况,分清责任,及时进行教学责任事故登记,区别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情形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告学生的监护人。

(1)对一般教学责任事故,责任者应先作书面检讨,由教务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减计一定的工作报酬。

(2)对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责任人应作书面检讨,由教务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教学副校长,进行部门通报批评,当年不能评优,扣发当月奖金。

(3)对严重教学责任事故,由教务管理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的考核为不称职,扣发事故责任人该学期奖金。对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者,由学校按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在职务上作低聘、调离以至解聘等处分。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教学总结

教学总结是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评定教学实绩的依据。每学期结束时,教师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写出教学总结。教学总结要突出教育教学模式、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观点明确。

教学总结的基本内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主要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是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通过采集、处理和利用各种教学反馈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的教学管理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考核体系,采用文化基础课抽考、专业技能抽查、专业技能竞赛、教学评估、教育督导等方式对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学校要通过教学检查、内部教育教学督导、听评课、学生评教、学生学业考核、毕业生质量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十八条 学生质量评价

学生质量评价以主要以学生素质和毕业生质量评价为主,以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运用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的重点,以学生的职业资格获证率和就业率、就业专业对口率、就业稳定率、就业满意率为评价的核心。

1、学生素质评价指标

(1)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合格率98%以上;

(2)学生到课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稳定率90%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生体质达标95%以上;

(3)公共课和专业课抽查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4)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达到90%以上,其中获得中级证书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

(1)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达到60%以上;

(2)毕业生就业稳定率达60%以上,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待遇、环境满意度达90%以上;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的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第二十九条 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方式,是获取教学质量信息的有效途径。教学检查要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检查各阶段、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也要检查各教学班级和有关教学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教育教学督导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检查分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

对教学检查的情况要进行分析和总结,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向教师个别反馈并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教学检查都应有书面总结(报告)。

1、定期教学检查是在教学进程的某一阶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的全校性综合检查。一般在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1)期初的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正式上课前后一周内进行。主要检查内容:任课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含实训、实习计划)和教案(提前量);课表编排情况;教室安排情况;实验实训室设施器材准备情况;教材到位发放情况;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开学初的教学秩序等。

(2)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工作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①教师的教学实施材料。包括教案、作业批阅记录、听课记录等。

②教师教学情况。包括师德师风、学期授课计划(实训计划、实习计划)执行进度情况、课堂教学与实训实习教学情况、辅导情况、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等。

③学生的学习状况。采用学生评教方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效果。

(3)期末教学检查要全面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评价教学质量。主要检查内容:

①期中教学检查的全部内容。

②学生学业考核情况。包括试卷质量、考风考纪、评卷情况、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

③下个学期教学安排。包括下学期开课、 任课、排课准备情况。

2、专项教学检查是针对学校在某一时期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某个教学环节、教学因素、教学部门进行的专项检查。如对一个专业或一门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对某项实践教学工作检查、对某项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等。

专项检查事先要确定课题,拟定检查提纲,明确检查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专项检查采取现场考察、操作考核、审查资料、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后要有检查报告,做出客观分析和准确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条 听评课

听评课既是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总结经验、监控教学质量的基本方法。

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教育教学督导人员每学期听课在10节以上。

1、听课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授课教师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即临近上课时与授课教师打招呼后直接进入课堂听课的方式。

除教务管理部门安排的定时听课,各类人员均可采用不定时听课的方式,随机听课。

2、听课要求。每次听课都应做听课笔记,记录授课的全过程,并写出评课意见,真实、客观、公正地填写《教师听课评议表》。

对于定时听课,课后要组织评课,且授课教师也应参加,评课内容包括评教学目标、评教材处理、评教学程序、评教学方法和手段、评教师教学基本功、评学法指导、评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评教学效果。

对于不定时听课,听课教师应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与授课教师作简短交流。

第三十一条 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是学生通过切身感受和相互比较形成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意见,从学生角度反映了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学管理提供了反馈信息,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有利于教师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

1、学生评教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素质、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作业和辅导等。每一评价项目分A(优秀,权重1)、B(良好,权重0.8)、C(合格,权重0.6)、D(不合格,权重0.4)四个等级,所有评价项目的加权分之和即为该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分,取所有班级参评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平均分为评教结果。

2、学生评教的实施。由各教务管理部门组织,以教学班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组织具体实施,每学期1~2次。第一次在期中教学检查时进行,每班抽约1/3的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各门课程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第二次在期未教学检查时由教务管理部门组织抽查。

3、评教结果的使用。由教务管理部门以不公开的形式将评教结果反馈至教师本人。评教结果是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晋升职务职称的一项依据。

第三十二条 技能抽查

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科院职成所,负责抽查测试计划、标准的制定及实施。

1、抽测对象为全市中职学校在籍二年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测以学校为单位,抽测专业的在籍学生人数在100人以内,随机抽取10人参加测试;人数大于100人,随机抽取10%的人参加测试。

2、抽测专业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办的所有专业,每年由市技能抽查工作小组按计划分别从中抽取若干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抽测内容与方式。组建专业技能测试评委会,由各专业评审组命题和评审。专业技能抽测内容为该专业的基本、核心技能,命题依据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颁发的《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标准》;抽测方式为学生现场操作测试。

4、抽测结果的运用。抽测结果通报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并向社会公布,作为衡量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建立市级中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制度,每年举行1~2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由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竞赛项目根据全市中职学校开设情况和全省、全国中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项目情况设置。

2、技能节。学校应以技能节形式举行各项专业技能竞赛,技能节应每年举办一次。

第三十四条 教育督导

1、教育督导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督导的主要内容:

(1)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与使用;

(3)教育教学环境的治理;

(4)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5)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状况;

(6)办学行为;

(7)办学标准的执行;

(8)教育教学质量;

(9)学校常规管理;

(10)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学校内部可设立教育教学督导机构或督导组,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其职责及工作范围是:

(1)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进行常规检查督促;

(2)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3)收集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的修订、重大教学改革等提供咨询意见;

(5)参与优秀教学成果、论文的推荐、评审工作;

(6)参与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六章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第三十五条  教研管理机构及教研活动管理

1、教研管理机构

(1)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部门的任务:负责教育科研管理,具体负责制订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开展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编写教育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等。

(2)教研组的基本任务: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和制订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分析教材;研究教学方法与手段,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及公开课等活动;落实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抓好实验实训室建设等内容。

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管理工作。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

2、教研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和专业论文,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六条 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管理

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机构评审批准后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及校本教研课题,按类型分为教育规划课题和专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按重要程度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1、管理组织。学校应设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的教育科研规划、统筹管理教学科研及课题研究。

2、教育科学课题研究项目的主要选题范围: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实践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

3、申报条件。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其中申报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是主持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责任人。

4、过程管理。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批准立项后要按各级别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题论证,在研究过程中要进行课题中期检查,研究内容完成后要申请课题鉴定结题。

第三十七条 专业及课程的开发

1、专业开发

(1)学校应重视专业开发工作,要根据本市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劳动力市场变化和学校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进行市场需求调研基础上,及时调整并优化本校的专业结构,按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设置专业,着力办好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和精品专业,有计划地进行专业开发工作,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和设置新专业或专门化。

(2)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市中职学校进行专业合格评估,认定各校准许开设的合格专业名单。

(3)学校需要增设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的规定,开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内的专业,须申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同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开设《目录》外的专业,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试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严格审查办学资质;开设“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开设。

申报增设专业要有以下内容:调查论证报告、可行性报告、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新专业设置标准等。

(3)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停办已开设的专业,应报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课程开发

(1)学校应重视并鼓励课程开发工作,积极开发新课程,采用课程综合化、构建以工作任务及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块等方式,形成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

(2)课程开发方案的内容包括:设置新课程的可行性论证和教学大纲。课程开发方案报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校企合作。加强校企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基本要求;是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推动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学校与企业“双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校企合作,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从而实现学校和企业的互利双赢。

(1)通过政府引导,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主要实行以下几方面的校企合作:

①资本合作:学校提供资产资源,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和设备;

②场地合作:学校为企业职工提供培训场所,企业为学校提供师生实训基地;

③就业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合格毕业生,企业为学校提供就业岗位和实习机会;

④技术合作:学校为企业安排优秀教师培训职工,企业为学校选送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双方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2)学校应设立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校外企事业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和参与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专业建设的全过程。

2、学校要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与校外合作企业(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并共同制定教学方案,组织教学,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学校“订单式”培养比例应达到在校生的20%以上。

3、学校要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依据培养目标及职业活动的内容、环境和过程,以职业活动为主线,有效实施产教结合、“教学做合一”,把学生学习的过程与生产(管理或产品加工、服务)过程有机融合。

4、要积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中职学校应探索推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三十九条 教学方式与手段改革

1、教学方式改革。要体现由教师中心向学生中心转变,由重共性向重个性转变,由重理论向重实践转变,由重教室向重现场转变。专业教学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原则;实行“做中教、做中学”,根据专业特点,推广应用现场教学、场景教学、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式,将专业教学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对接。

2、教学手段改革。要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包括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在校园网建立网上教学资源库、推行网上答疑等方式。

3、考核方法改革。要体现由选拔考试向达标考试转变,由考记住什么向考会做什么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

第四十条 观摩课、公开课与优质课

学校应开展教师观摩课、公开课、优质课活动。

1、教研组长、高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学期应上一次示范观摩课,目的是介绍并演示优秀的教学方法,交流先进的教学思想,总结经验,研究该课程教学的特点。

2、新教师应上汇报观摩课,由青年教师独立进行教学设计,编写教案,经老教师指导、修订后讲授,目的是激励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新建专业或已有专业的新开课程,由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研究讨论,设计教案,然后由主讲教师上教学专题研究观摩课。

4、其他教师一般每学期应上1次公开课。

5、每学年开展1~2次教学比武、说课比赛、讲课比赛等优质课评选活动。

第四十一条 教育科学研究及教学成果奖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在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凡已同时获得上级部门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学校一般不重复奖励)。

1、教育科学研究及教学成果奖可设立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项目建设奖、合理化建议奖、推介奖等项目,由学校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分级别、等次、署名位次确定奖励幅度。

(1)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获奖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及学校内部评定的教学教研优秀奖可申报成果奖;

(2)在有国际和国内统一刊号的合法期刊、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市级学会获二等奖以上及省级、国家级学会(含分会)获三等奖以上的论文可申报论文奖;

(3)由国家正式批准的合法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有正式书号的专著、编著、教材(不含教辅)可申报著作奖;

(4)承担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及市级以上示范(特色)校、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职教集团、精品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专业带头人建设项目或其它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在该项目验收或课题鉴定结题后,学校除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一次性补发外,可申报项目建设奖;

(5)按规定程序提合理化教学建议被学校采纳并取得明显办学效益的可申报合理化建议奖;

(6)在公开发行的具有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一般教育教学文章可申报推介奖。

2、学校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教育科学研究及教学成果的申报、评审和颁奖。受奖项目必须真实、准确,对学术不端(如抄袭剽窃、虚假等)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奖励外,学校还应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七章  教师队伍管理

第四十二条  教师的条件和基本要求

中职学校教师(含实验员、实训实习指导教师,下同)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人才的使命。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实验员、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与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之一)并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对尚不具备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应拟定计划,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要求。

2、教师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教学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懂得职业学校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教学的技能技巧,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了解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明确所任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体系,了解相关课程的先行、并行及后继顺序;具备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注重提高计算机和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3、文化课教师应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课教师要跟踪了解行业、企业、专业发展态势,掌握专业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能进行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过硬的职业技能和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应了解本专业(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或职业资格标准,能胜任教学工作。

4、教师要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年青教师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教师在每一职称任期内至少担任一届班主任。教师要结合课程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要关爱学生的思想进步和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第四十三条  教师聘用

1、学校应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保持合理的比例。理顺评审与聘任的关系,实行评聘结合,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逐步实现教师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适应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

2、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的规范(制度),其聘任办法及岗位职责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四十四条 教师培养与培训

教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训年度计划,并落实到人。

1、要重视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及国家、省、市级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双师型”教师应达到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5%。

2、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的要求,组织教师定期参加省、市级培训及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考核,专业教师原则上每五年轮训一次,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山东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3、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落实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生产实践的制度。

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实践内容: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不断改进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学校应加强队教师的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教育理论水平、教育技术水平和教学业务素质。

第四十五条  教师考核

1、教学工作量考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完成与教学有关的工作的质量与数量。包括班主任工作、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编写教学资料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它工作。原则上,专任理论课教师每周授课时数10~16节(基本工作量定额为10~12节),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授课时数由学校依据专业、班级人数等确定。校内行政兼教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不超过8节。

学校应建立并实行与绩效挂钩的明显向一线教师、“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和管理骨干倾斜的人事分配制度。

2、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任职条件、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规范,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出勤、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每年进行一次定性定量考核。

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选优评先、职务评聘、奖金发放、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教学设施及经费管理

第四十六条 实验实训实习设备设施管理

1、学校应按照部、省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或专业教学需要设置各类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配置相应的实验实训实习设施设备,保证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

2、学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制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实验实训、校内实习基地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信息化教学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1、学校应加强信息化教学设备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教学设备设施和教学资源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等规章制度。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提高利用率。

2、学校应建立校园网和学校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学校的教学、教研、管理、内外交流等各方面提供支撑服务。

第四十八条 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1、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必须与学校规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

2、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活动场所及器材的维修、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器材由体育教研组或教务管理部门安排专人保管。

第四十九条 图书馆(室)建设和管理

1、学校应建立图书馆(室),设置藏书借阅室、阅览室。图书馆(室)要有专人负责,定时向师生开放。

2、图书馆(室)应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特点,有计划地购置纸质和电子图书,征订一定数量的报刊杂志。文艺类与专业类图书比例要合理。及时进行图书编码、编制资料目录索引,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要不断推进图书馆(室)现代化建设,实行计算机检索借阅,建立与互联网相连的电子阅览室,并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

第五十条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学校应与校外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校企双方应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确立协作关系。实习期间应由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技术、管理人员)共同商定实习计划书、任务书和指导书。制定实习考核方法,检验学生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十一条 教学经费管理

1、学校必须确保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包含实验实训实习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教学业务费(含实训实习费等)、体育维持费、教学设备仪器维修费、教学改革与研究费、师资培养培训经费、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等。

2、学校要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务过程监控和审计,做好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济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由学校教导处解释。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济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两周定时活动一次。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材料,讨论新课程标准,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3、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老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4、“四课活动”经常化。每学期每位教师做一次汇报课,每学科搞一次研究课,学校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组织一次观摩课。力争每学期都能涌现出新的教学能手。  

5、同年级同学科要坚持集体备课(详细要求令附),在每位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分析研究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分析重点难点,切磋教学方法,探讨双基训练和能力培养。  

6、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7、学期末,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和教研活动的心得体会,存入学校业务档案。教导处要整理编辑论文集交流或推荐到报刊、出版社发表。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一章 教师备课制度

备好每一节课是上好课的前提。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到位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上课以及其它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学校非常重视教师的备课,将其放在教学环节管理的首要位置,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面向全体教师提出备课要求。

(一)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和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注:重点有解决方法,难点有突破手段。

(二)钻研教材,即备教材。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探索中职改革下课堂教学新模式,狠抓学生基础知识学习、学科基本素养和学科基本技能的培养,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吃透教材,根据我们学校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特点,进行备课。学生是教师教学的终级目标,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制定自己的计划、教学目的、任务及要求。

(四)选择灵活的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打造实效课堂,鼓励教师主动思考,勇于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意识。

(五)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探索常规传统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新模式,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目的。要求教师必须准备“三件”:电子课件、学案和教案。

(六)制定三种教学计划

1、学年或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单元教学计划

3、课时计划即教案

(1)对教案撰写,端正思想,高度重视。

(2)切合对象,坚持“六性” ,即:科学性,主体性,教育性,创新性,全面性,互动性。

(3)逐渐完善,自查,自照,自我提高。

二、建立教师备课的评价制度。

(一)对备课不认真,不规范甚至不备课的教师,进行教育,不听劝告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或通报惩罚,并与当年评优选先挂钩。

(二)每学期优秀教案展览。对备课认真,制作出高质量电子课件、教案和学案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聘任、评优和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教案内容要完整,落实“五课”一体。应有“教学目标与要求”、重点与难点”、“导课”、“授课进度安排”、“教学方法”、“板书内容”、“操练”、“作业”和“课后反思”等重要内容,如内容、环节不完整,则视为不合格的教案,并给予适当处理。

(四)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检查多次,按等次计入工作量。

(二)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中的不足,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及新课标的基本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更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更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更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要定时、定主讲人。数学、英语、语文每周至少一次,其他学科两周至少一次。  

2、以同年级同学科为集体备课组,其他学科可以打破年级阶限,由备课组长组织,任何教师不得缺席。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要主动参与活动。  

3、集体备课内容要求:要做到“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五统一”: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点难点、统一课型与方法、统一练习与作业。与此同时,发挥各个的特长与优势,形成各自的教学风格与特色,体现个人加减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4、所有教师都要在集体备课前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其他参考资料,明确本章节与其他章节、其他学科的关系及所处的地位。充分了解所教学生的实际,为集体备课,深入切磋交流做好充分的准备。  

5、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教师介绍讲课的内容,叙述自己对新课程理念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和难点、逻辑结构、内涵外延、教学方法、讲课艺术等,提出疑难问题,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同参加备课的教师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补充完善,达成共识。  

6、考试命题也是集体备课地一项重要内容,对考试的题型、题量、知识点、检测形式等需要教研组集体教师各抒己见,优中选优确定最佳考试命题。  

7、考试结束后的试卷分析,仍需要教研组的全体教师共同反思,根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查找教学中地不足,共同想措施补救。  

8、集体备课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每月底将备课记录和备课方案交教导处汇总存档。  


第二章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学常规,切实把教学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落实“五课”一体教研模式,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听评课既是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总结经验、监控教学质量的基本方法。

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教育教学督导人员每学期听课在10节以上。

1、听课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授课教师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即临近上课时与授课教师打招呼后直接进入课堂听课的方式。

除教务管理部门安排的定时听课,各类人员均可采用不定时听课的方式,随机听课。

2、听课要求

每次听课都应做听课笔记,记录授课的全过程,并写出评课意见,真实、客观、公正地填写《教师听课记录》。

对于定时听课,课后要组织评课,且授课教师也应参加,评课内容包括评教学目标、评教材处理、评教学程序、评教学方法和手段、评教师教学基本功、评学法指导、评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评教学效果。

对于不定时听课,听课教师应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与授课教师作简短交流。

同学科的研讨课、公开课、汇报课,以及学校要求的跨学科听课无特出情况必须参加。

听课的时间、地点、内容要与学生日志填写的内容相符;若发现抄袭、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现一次扣三课时,若发现听课数量不足,每少一节扣一课时,

经统一检查考核,分为三个等次,最后计入工作量考核总成绩中。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加强教学的过程性督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现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等情况,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期末,要对教师备课、上课、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撰写教学随笔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进行表彰鼓励。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安排,监控教学计划(进度)、教案(讲稿)、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实验课材料、专业知识集、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全面工作的监控与指导。  

3、校级行政以听推门课的形式为主,对教学的重点工作监控与指导。  

4、每学期教师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可提出“汇报课”申请,由教导处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家长等多方进行视导与评价;通过视导了解教学中的优势和问题。对研究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老师,总结推广其教学研究经验。对尚存在不足的老师,及时指导其改进教学方法。  

二、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

要把教学质量检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以卷面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学校、教师和学生业绩的唯一依据。  

1、班级、学科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定项评比活动,以此加强对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监控。  

2、每学期安排对指定的年级、班级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1—2次监控测试,测试形式可采用书面测试、口试或操作测试;组织开展学科单项竞赛活动;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了解教学情况,督查指导教师的教学。  

3、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他们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教学工作的办公会例会制度

例会是研究和布署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教学办公例会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具体业务会议,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主持召开,教务处和各教研组组长参加。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教学问题的重要精神。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有关教学方面的议决事项。  

3、汇报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4、安排近期教学中心工作。  

5、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管理措施。  

6、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7、研究科研问题。  

8、研究拟定教学计划方案,提交校务会议通过。  

三、教学例会议题由教务处收集并报主持人审定。  

四、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  

五、会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五章  教职工教学例会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主题  

1、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主要研究和落实上级分派的各项教学任务,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和研究决定。  

3、传达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 学习交流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等。  

4. 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讨论。  

5、组织业务学习。  

二、会议时间、地点  

每周组织一次,安排在周一下午两节课后,地点:学校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全体干部教师  

四、会议由校长主持、教导处作具体总结部署。  


第六章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教师的发展为本  

二、实施计划纲要  

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目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的培养。  

2、对新教师培养按类别、定目标、分阶段进行。  

①培养类别:常规教学工作培训、班主任工作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培训。  

②培养阶段及其目标:  

第一步,学上课。新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一年,要适应学科教学各项工作,掌握学校工作的一般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努力、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学习班主任教育及管理工作。能初步应用教育技术服务教学。  

第二步,会上课。在教学第二年要对照落实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办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教学基本功。得到学生的信任,力争考评“合格”。力争可接任班主任工作。在教学过程中,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及理论服务和指导教学。  

第三步上好课。在教学第三年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课标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胜任班主任工作。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进行教改教研实践。  

第四步,独当一面。五年左右教育教学基本功熟练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善于学习研究,有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针对教学实践,开展课研活动和教育创新,成为教育改革和研究的探索者、实践者。能在学校工作中成为教育教学和科研骨干。  

3、培养工作实施措施  

组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帮带关系,落实教学工作培训。在学科教学中,由教导处指定一个同年级同学科的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与一个新任教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帮带关系到。特殊情况下指定同科跨年级的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理解熟悉教学课程标准、教材,进行教法指导,全程指导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A,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B,备课及教案书写;C,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D,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E,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指导教师每两周至少跟踪听课一节,用专用听课笔记记载,做好说课,评课等指导工作。  

培养对象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2节,用专用听课笔记载,作好听课笔记。培训教师要对评课意见如实记录。  

坚持以校本培训为主,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创造机会,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提倡继续教育,倡导一专多能。组织符合校内实际的教学研究实践,指导撰写论文、经验、总结,个案研究等,使青年教师有成功和发展的机会等。 


第七章  教科研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教科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二、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 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 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三、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

第七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 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郑州市新郑计算机学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 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 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处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教科处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 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五、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十五条 每学年初,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到实处。每学年末,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六条 教科处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和参研教师的科研工作计划在学年初交教科处,每学期中各课题组和参研教师应及时将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汇总提交教科处存档,学年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处。每学期末举办一次学校成果、经验交流会。 

六、教科研经费保证

第十七条 按学校财务制度 各课题组所需研究经费,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实报实销。


第八章  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工作分开学、期中、期末和平时检查四项。

二、开学前(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终工作的落实情况;

2、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学生名单、教材、教学大纲、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3、课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4、教学设施、校园卫生、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5、教师考勤表

检查时间:开学前三天——开学第二周。

检查方式:开学前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并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

3、教材、课程标准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6、检查时间:于期中第九周到十一周之内完成。

(二)检查方式:通过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四、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

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完成情况,一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及相关材料,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第十九到二十周完成。

五、日常教学检查(随机抽查与听课检查相结合)

六、检查情况的总结 


附表(一)

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表


受检学校:                                      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人

1

教学设施

校园卫生

教室、桌椅、黑板、灯光、风扇、空调、门窗、窗帘、教学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卫生情况



2

教师上课准备

教学准备情况;

任课教师安排情况;

教师出勤情况;

授课进度表填写情况;

教材落实情况;




3

学生报到

上课情况

学生按期返校人数;

学生注册报到人数;

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4

第一天

上课情况

课表与实际课堂是否一致;

教师出勤情况;

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5

总结及建议


6

其它


检查领导签字:                       


附表(二)

期中教学检查表

受检学校:                                       日期: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人

1

学校

教学

文件

教学计划

课程标准

授课进度



2

教师

教学

资料

教案、课件、

作业批改、

课外辅导

答疑记录



3

学校

教研

活动

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室活动记录



4

总结及建议


5

其它


检查签字:                 


附表(三)

期未教学情况检查表


受检学校:                               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人

1

学校教学档

案建设情况及

学校常规

检查记载



2

领导听课记录

学校评课记录



3

期末教学工作

总结情况



4

总结及建议



5

其它



签字:                        


第九章  任课教师课时工作量及综合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以教师“教好教会”,学生“学好学会”为目标,体现严谨、公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业务精、技能强的教师队伍,加强专业学科组建设,提高教研组向心力,凝聚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规程》,结合济阳职专现有师资的状况,落实岗位目标量化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跨越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参加考评教师范围及构成:

(一)教师课时工作量化范围仅限于任课教师:

①包括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训课。

②包括在岗在编教师,也包括招聘教师(招聘教师只参加课时工作量考核,享受补助,但不参加教师综合考评)。

(二)任课教师课时工作量构成: 

任课教师课时工作量由任课教师课时工作量、教案工作量、作业工作量、听课课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领导兼课工作量、加班加课时工作量、科室人员兼职工作量、教师进厂实习带队工作量等构成。

二、课时工作量考核方法

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职专部: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创业与就业、体育、音乐、书法、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礼仪、舞蹈、键盘等科目)、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训课,每节课、每个教案分别相当于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二)高中部:高中部每节课、每个教案分别相当于1.2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晚自习作为我校特例单列:第一节自习,相当于班主任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第二、三节课,每节课相当于任课教师2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四)兼课领导干部课时工作量另加教师平均课时量的3/8;担任科室管理人员,每大周加4个标准课时量;教研组长不加课时量。

(五)作业批改每25本/次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六)听课1节为1个标准课时量(以学生教室日志统计为准)。

(七)任课教师请长假需代课,从请假教师课时工作量中扣除相应课时工作量,加入代课教师课时工作量。

(八)任课教师带队进厂实习每天加12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九)教师课时工作量补助:

1.任课教师各项工作量相加之和即为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总课时工作量。全部任课教师的总课时工作量之和除以任课教师总数即为平均课时工作量。高出平均课时工作量的为超课时工作量。平均课时工作量以下和超课时工作量分别计算。

2.超课时工作量每个课时工作量补助2 元 ,平均课时量以下每个课时工作量补助1元。

三、教师综合考核方法

(一)教师综合考评总分赋100分。其中,学期末任课教师总课时工作量占50%,学期末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占50%。

(二)学期末任课教师总课时工作量(以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总课时工作量为准)占50%,满分赋50分。计算方法为:任课教师总课时量第一名赋50分;第二名赋分=50*第二名任课教师课时工作总量/第一名任课教师课时工作总量;其他任课教师赋分以此类推。

(三)学期末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100分。

1.学期计划与总结(5分)。

2.学生评教(20分)。

在学期末,根据每班学生对每一位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任教多个班级的计算平均成绩),采用百分制,然后折合百分率。

3. 教师互评(20分)。每位教师根据要求对每位教师打分。以百分制互评,然后折合百分率。

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②教案书写规范。

③教学定位准确,教材处理得当,教学内容能结合专业特点。

④教学过程流畅,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⑤教学方法恰当,能有效调动学习积极性。

⑥教学手段合理先进,效率高,效果好。

⑦教学基本功扎实,符合教学要求,遵循教学规律。

⑧具备胜任教学的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

⑨注重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⑩教学态度端正,仪表自然大方。

4.教案(15分)

5.作业(5分)

6.听课记录(5分)

注:第1、4、5、6项,由教学领导干部、教研组长组成考评小组,对每一位任教师各项分别进行考评量化赋分,采用百分制,然后折合相应的百分率赋分。每一项第一名赋满分5分,第二名赋分=5*第二名得分/第一名得分;其他任课教师的赋分以此类推。第1—6项,在规定时间无上交材料,该项计0分。按要求不用布置作业没有第5项得分的,按第4项得分折合相应百分率赋分。

7.考勤(10分)。任课教师每请假1节课,扣0.1分,扣完10分为止。学期全勤,奖1分。

8.教科研获奖(10分)。各级各类综合奖励、教学奖励、班主任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励等,赋分要求参照《济阳县职业中专2010年度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当学期有效。以荣誉证书或文件获奖时间为准。

9.教师理论学习与培训(5分)。根据学校学习第一课题和第二课题两次成绩的平均分折合赋分。

10.任课教师带队进厂实习、挂职锻炼(5分)。每周加1分(注:不足3.5天的按半周算,超过半周但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四、未完成学校招生任务的任课教师,评优选模一票否决。

五、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章  教师课堂守则 

1 、教师应按课表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拖课,上课期间不得任意离开课堂,手机等通讯工具处于关闭状态。 

2 、教师由于种种原因需进行调课,应提前在教务处备案、审批,未经审批擅自调课的作违纪处理,无故缺课的作旷工处理。 

3 、要尊重爱护学生,对学生充满期望。要鼓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态亲切,语言文明。 

4 、妥善处理课堂上的偶发事件,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课。 

5 、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放学生离开课堂。 

6 、教师在课内要认真组织教学,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每堂课的教学效率,追求教学质量。 

7 、教师进入课堂,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和服饰,做到端庄大方,为人师表,专业课教师上课着装符合教学要求。


济阳职专教学评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济阳职业教育任课教师的职业道德,提高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学习能力,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创建“名师建设工程”和“实效课堂工程”,切实提升职业教育教学内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杨金勇

成员:李继忠 张太亮 杨同贵 董玉华

2.工作小组

组长:董玉华

副组长:张 斌

成员:艾兆岐 高红宾 刘春海 王蕾 纪中敏 徐波 陈传利 董治国 赵秀英 王德春 高吉中 温盼盼 窦其周 孙明霞 马修德

二、范围及构成:

(一)范围仅限于任课教师:

1.包括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训课。

2.包括在岗在编教师;不包括招聘教师。

(二)任课教师业务综合考评构成:

任课教师业务综合考评内容由业务常规考评、业务学习考评、业务活动考评和出勤考评构成。

二、考核方法

(一).业务常规考评:(30分)

1.授课质量(20分)以学生评教为依据;计算方法为:任课教师授课质量成绩第一名赋20分;第二名赋分=20*第二名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第一名任课教师授课质量;其他任课教师赋分以此类推。

2.教案质量(5分)

3.作业质量(5分)

4.听课质量(5分)

5.教学计划与总结(5分)

注:第2.3.4.5项,以教学领导干部和教研组长赋分为依据,赋分方法与第一项相同。

(二).业务学习考评:(30分)

1.业务学习 (10分)

①集体学习(5分)

②政治学习笔记、理论学习笔记(按统一要求不少于5000字)(5分)

2.业务考试 (20分) 以考试成绩的得分率计算(注:考试规则以教导处下发)

(三).出勤考评(10分)

1.日常考勤(按学校公布为准)

2.教学会议、业务学习考勤、业务活动考勤(每迟到一次扣0.2分,旷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0.1分)

(四)业务奖励考评:(30分)

Ⅰ、教学奖励赋分

1.奖励名称

优质课、说课、课件等

2.按奖励等级赋分

(1)优质课:

省教研室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市教研室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

县教研室一等2分、二等1分;

学校一等1分、学校二等0.5分。

注: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4分、2分、2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

(2)说课、课件、录像课、优质教案、优秀教育教学案例等:

国家级(教育办公厅)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

省级(教研室)一等4分、二等2分;

市级(教研室)一等2分、二等1分;

县级(教研室)一等1分;

各级电教优质课、课件按同级教研室标准折半赋分。

教学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Ⅱ、教学成果奖励赋分

1.奖励名称

教师素质大赛、优秀辅导(指导)奖、课题研究、论著。

2.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师素质技能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学校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2)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

国家级一、二等4分;省级一、二等2分;市级一、二等1分。

注:

①仅限数学、英语、技能、创新设计大赛辅导奖,累计不超过4分。

②其他市级以上辅导奖赋1分,不累计赋分。

③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辅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9分,二等6分,三等3分;省级一等6分、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3分、二等2分。

④文明风采按学校职称文件相应赋分。

(3)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

①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优质课论文获奖1分,累计不超过2分。

②参加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由规划办或社科办组织鉴定的)接题有结果的,主持人及其他人:

国家级课题8分、4分;省级课题6分、2分;市级课题4分、2分;县级及其他市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鉴定有结果的课题2分。

③公开发表论文(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主要刊物名称: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省级)、济南教育、大学学报、中小学各科有关教学杂志,限第一位)

国家级赋8分、省级赋6分、市级赋4分;

《济南教育》赋1分;《现代教育》按市级赋分。

注: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上的不赋分。

④获奖论文(限第一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科委员会: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省教研室、国家教科所:

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省教科所、省教育社)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县教研室:一等奖1分;

省市级教育学会:按省市级教研室论文折半赋分。

⑤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主编10分、副主编8分、编委4分。

参编教材: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10分、副主编8分、编委参编者4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8分、副主编4分、编委参编者2分;

市级、校内公开出版教材,主编6分、副主编4分、编委或参编者2分;

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或参编者1分。

教辅用书:

省、市教研室组织参编者每本2分,总分不超过4分。

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省级:一等8分,二等6分,三等4分(省教育厅颁发的);

市级: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市教育局颁发的);

县级:一等2分,二等1分;

教科研部门、其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折半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教学成果赋分,其中教师素质大奖赛、优秀辅导奖各限3项;课题研究、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限3项。


第十一章  济阳职专教研组考评方案

1、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结合本组实际情况,制定出教研组工作计划,并附有详细的配档表,交教导处。学期末,根据教研组工作落实执行情况,写出工作总结,交教导处。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1分;无材料的,该项不得分。教学领导干部对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总结进行综合考评,成绩计入该组总成绩。(计划5分,总结5分、共计10分)

2、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内教师进行业务指导,顺利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目标的,加10分。教研组长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的,扣1-3分,未完成教学任务的,扣5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10分。(10分)

3、教研组长带领本组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在优质课、说课、论文、课件、教学成果等与教学有关的评选活动中获奖,根据获奖情况加分。赋分办法参照《济阳县职业中专2010年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在省、市、县获奖的,加倍计分。教师参加校外公开课或汇报课加2分;参加由省市县领导到我校教学视导等教学活动的公开课或汇报课,加1分;参加本校的公开课或汇报课加0.5分。不按学校要求参加活动的,根据情况每次扣1—5分。(50分)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和业务学习,根据组内教师的平均成绩分为三等,分别加10、7、4分。(10分)

5、积极做好教研组卫生,根据办公室综合考评分为三等,分别加5、3、2分;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按考勤和成绩(各占50%)分三等,分别加5、3、2分。(10分)

6、按时参加教研组长会议和教导处组织常规检查等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加10分。不能按时参加或收交材料不及时的,每次迟到或迟交的,扣1分,会议请假扣1分,会议不到或材料未交的,扣2分。(10分)

7、在教育教学中能够提出创新策略,有实施方案,取得实效,并能为我校争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或作为先进经验对外推广实施的(有详实的文字材料),依据相关情况可加1—10分。鼓励校本教材开发,每编辑出版一种加2-5分,实际使用加8分,成效显著加10分。

8、积极带领和鼓励青年教师(30周岁以下)成长。如在一学期中,本组内青年教师全部参加优质课、汇报课或公开课,加5分;在论文、课件或教学案例等教学活动评选中,组内青年教师全部获奖,加5分。

9、根据教研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先进教研组,以此发放教研组长补贴。

10、未尽事宜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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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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