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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济阳区加强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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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2

【文字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济阳区加强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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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专利权,是为了保护企业或个人智力劳动结果、创新成果不受非法占用,由国家立法保护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专利权,在尊重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及劳动价值,促进市场公平规范竞争发展,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强国”战略实施等方面,具有极其深远的重要意义。

二、出台目的

本次修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我区专利保护制度机制,激发全区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三、法律依据

本次修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修改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假冒专利行为定义条款数目的调整:由原《专利法》第63条规定修改为新修订《专利法》第68条;

2.对有关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调整:原《办法》中,若商家不知情销售了假冒专利产品且能出示合法来源证明,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要求停售但不罚款。但现在,这一免罚规定已被取消。

五、实施细节

为了确保修改后的《办法》得到有效实施,济阳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商贸企业、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专利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大家的专利保护意识和识别假冒专利商品的能力。

2.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商品流通领域的专利监管机制,加大对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六、保障措施

对《济南市济阳区加强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管理办法》的修改,是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为保护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办法》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及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期待这一政策的实施能够为济南市济阳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七、解读责任机构

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

单位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3号

联系电话:0531-8424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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