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负责人万敏 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 “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
字号:
大 中 小



万敏,女,36岁,中共党员,济阳区文化馆馆长。多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经验丰富。曾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个人、济南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济阳区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济阳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济阳区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第十二届“济阳十大杰出青年”等多项工作荣誉。
济阳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全区实际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构建具有济阳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切实提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保护、传承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提供精神力量。
问:本《实施意见》的特色亮点有哪些?
答: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推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摸清分布状况和保护现状,分级、分类建立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高质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广泛发动社会记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加强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同时,也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和传承工作。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大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力度。
问:本《实施意见》出台有何意义?
答:《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济阳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明确了非遗保护传承的目标任务,围绕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有利于更好的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劲的文化动力;将全面推进济阳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问:《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为了保障济阳区“非遗名城”建设,我区健全工作机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合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完善政策法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法教育,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加强财税金融支持,优化资金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为非遗工作招揽专业人才,加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