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复印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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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印病历流程
住院病患出院10个工作日后可复印病历,限医院保管病历。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至办公室填写“病历复印、复制申请单”,工作人员审核其证件后,复印/打印其病历资料。
二、复印病历地点
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三、引导路线
门诊楼大厅右侧电梯或者楼梯至三楼左侧第一个办公室
四、收费说明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院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印(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算,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四、咨询电话:0531-8427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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