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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便民服务】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咨询服务
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5-04-04

【便民服务】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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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尚未开通线上咨询服务,诊疗咨询请拨打电话:0531-84277625,15253187120

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途径:

  入院办理、医保登记、医保审核、结算报销一站式完成

  路径:窗口办理(收款处医保办);导引标识、院内指示牌

 收费、医保路线地点:

院区门诊楼一楼收款处,电话:0531-84277628,;住院处,电话:0531-84277626

报销流程:

 

收费查询的方法

路径:手工查询(收费窗口);院内指示牌

收费、医保路线地点:

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收款处。门诊收款,电话:0531-84277628,;住院处,电话:0531-84277626

病历复印流程及价格: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4〕43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驻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二、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6月13日印发)

 

流程: 1、携带有效证件。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书。

     2、通过电梯到达门诊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由工作人员检索病历并进行病历复印。

医院内部楼层索引:

一楼:心电图室、放射科、彩超室、化验室、收款处、药房、医保办

   精神科门诊(一)、精神科门诊(二)、精神科门诊(三)、中医科、开水间、洗手间

二楼:日间照料、脑电图室、经颅磁室、眼动治疗室、心理咨询室、

睡眠监测室、心理测量室、团体生物反馈治疗室

三楼:医务科精防科院感科、信息科总务科、病案室、小会议室、办公室、财务科

   主任室、副主任室、大会议室


特殊人群优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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