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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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尚未开通线上咨询服务,诊疗咨询请拨打电话:0531-84277625,15253187120
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途径:
入院办理、医保登记、医保审核、结算报销一站式完成
路径:窗口办理(收款处医保办);导引标识、院内指示牌
收费、医保路线地点:
院区门诊楼一楼收款处,电话:0531-84277628,;住院处,电话:0531-84277626
报销流程:
收费查询的方法:
路径:手工查询(收费窗口);院内指示牌
收费、医保路线地点:
济南市济阳区精神卫生中心收款处。门诊收款,电话:0531-84277628,;住院处,电话:0531-84277626
病历复印流程及价格: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 东 省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4〕43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驻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二、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6月13日印发)
流程: 1、携带有效证件。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书。
2、通过电梯到达门诊综合楼三楼办公室,由工作人员检索病历并进行病历复印。
医院内部楼层索引:
一楼:心电图室、放射科、彩超室、化验室、收款处、药房、医保办
精神科门诊(一)、精神科门诊(二)、精神科门诊(三)、中医科、开水间、洗手间
二楼:日间照料、脑电图室、经颅磁室、眼动治疗室、心理咨询室、
睡眠监测室、心理测量室、团体生物反馈治疗室
三楼:医务科精防科院感科、信息科总务科、病案室、小会议室、办公室、财务科
主任室、副主任室、大会议室
特殊人群优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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