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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25004213927F/2021-3882140
公安、安全、司法
济阳政办发〔2021〕6号
济阳区政府
2021-05-12
2021-05-12
有效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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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阳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阳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函〔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济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区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济南市创建“大、强、美、富、通”国际大都市和强省会工作做出济阳贡献。2021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实现双下降10%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全区重点实施“6+12+8”安全生产系统工程。“6”是推进6个重点专项行动,系统谋划、整体提升;“12”是在12类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8”是落实8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6个专项行动

1.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梳理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区、部门、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区、部门、镇(街道)三级各部门(单位)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三是推动实现安全管理与社会治理基层网格体系有效融合,完善基层“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成时限:2021年6月,牵头单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六个一”活动。一是一体化推进“安责险+双体系+标准化”融合发展,实现事故防御“关口前移”“纵深扩大”。二是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及时跟进修订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建强一支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率先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全环节、全工序管理。四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五是开展一次企业全员反“三违”整治活动,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六是建立健全一套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鼓励企业员工积极“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各企业)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力完成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精细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精准督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专题会议、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巡查四项工作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效果好。(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

4.推动安全发展城市创建行动。抢抓当前城市安全发展有利契机,全力补齐安全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一是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夯实城市安全基础,积极配合济南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二是在城市供热、供气、建筑、交通、消防、危化等6个行业领域率先完成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管理系统试点任务。三是制定我区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涵养城市安全文化底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5.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建设行动。根据监管层级、行业属性,逐一明确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形成监管对象数据库,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分别明确区、部门、镇(街道)三个层级监管对象;针对游离于监管层级以外的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单位均落实监管主体。二是根据监管对象安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完成时限:2021年6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

6.工程外包及动火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我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的具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实行外包单位清单式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诚信档案,支持发展一批安全管理能力强的外包施工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规范动火作业程序,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外包工程及动火作业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

(二)12类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1.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落实全市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涉及液氯使用的1家企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分类治理。2021年,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去年。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有效落实。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以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估诊断,按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三是指导企业按照液氯储存装置安全改造指南,加快改造进度。四是制定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分类整治目录,区分暂扣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三个类别”,实施“三个一批”(关闭退出一批、停业整顿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道路交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立足“平安济南”建设大局,聚焦“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运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从“综合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一体化治理新突破,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济阳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区、部门、镇(街道)三级负责人按照死亡事故等级分别到事故现场督导处置规定,搭建全链条、闭环式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能力、量化考评力度,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协调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三是切实发挥相关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深化拓展第三方考核,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评价办法,压实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配合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3.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落实严管重罚各项措施,实现监管和执法有效衔接,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案源移交数量同比上升,立案率不低于90%,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实施措施:一是实行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标准,将参建单位落实“双体系”手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管理,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多样化、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在行政处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快移交、快处置、严处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4.燃气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针对所有涉及燃气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从燃气安全管理、燃气设备设施、燃气作业3个重点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1年,全区燃气领域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开展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企业进行“地毯式”诊断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企业燃气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三是推进安全督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居民用气安全教育,对全区居民用气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对非法经营罐装液化气的行为坚决取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5.烟花爆竹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贯彻落实上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面推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对烟化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加强监管,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经营。2021年,烟花爆竹领域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二是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推进批发企业直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推动批发企业合规经营。(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道)

6.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工作目标:全区特种设备做到“应检尽检”,定检率达到100%。全区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应急处置平台,重点场所电梯的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2021年,全区特种设备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0%。

实施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是依托山东省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和全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0%。

实施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和执行,全系统推行安全日制度、岗位三分钟班前教育制度,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相关制度进行体检,破旧立新。二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和运输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执行“五统一”标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加快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实施全过程智慧化管控。三是针对花砖破损、路面坑槽、道路塌陷、桥梁破损等道路病害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整治,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管养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规范城市道路建设市场秩序,强化重点危险源风险防控及施工安全检查。五是重点排查普通国省道在建公路项目隐患和公路运营安全,指导协调农村公路安全治理,开展国省道、县乡道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压实压紧公路路政养护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实施安全文化滋润工程。(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8.消防领域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开展9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五个标准化”,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021年,消防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对9类场所的5类突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推进方案,督导工作落实。二是在全力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一岗位、一铭句”“一部位、一警句”消防能力提升行动,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全岗位、延伸到最末端。三是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坚决执行刚性措施,有效震慑一批违法行为主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

9.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企业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整体提升全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我区四家涉氨制冷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改造设备,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我区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推动企业粉尘和有限空间治理,2021年,全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行业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将四家涉案制冷企业纳入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区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企业专门台账,推动企业加大治理力度,防范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三是指导企业加强渉氨、涉爆和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10.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存储处理等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全力打击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2021年,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存储处理等领域杜绝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废物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危险废物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完善危险废物动态监管源清单,加强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要求,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11.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整治提升工程。2021年目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2021年,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强化落实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优化园区内部安全布局,加快推进高风险企业退出。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突出隐患问题整治。四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改造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北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各镇街道)

12.其他行业和领域。批发市场、供热、教育、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市政、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人防、电力、长输管线、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供销、粮食等主管部门(单位)均要制定具体的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8项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2.强化科技支撑。在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智慧安监”动态管控“一张图”,做到问题隐患实时监控、风险因素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实现隐患排查、复查整改、立案处罚闭环管理。

3.强化考核评估。将攻坚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评事项,通过对镇(街道)、企业(单位)的现场检查评估,倒查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强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考评、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执法、突发事件处置、“智慧安监”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5.强化执法震慑。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监管理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问题,提升执法质量,放大执法效果。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痼疾。

6.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攻坚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7.强化督导问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各种手段,加强对攻坚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8.强化执纪问责。研究建立攻坚年行动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行动开展不力、责任分工不清、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攻坚年行动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实施方案应于本方案印发后5日内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攻坚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实现长效治理。立足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攻坚年行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力争通过2-3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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