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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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阳政办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目的,以“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为基本原则,以属地参保缴费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便民高效、运转顺畅的参保缴费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参保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实施内容
(一)参保范围
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济阳区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少年儿童);年满18周岁,具有济阳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济阳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外国户籍人员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保,港澳台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保。
驻济高校大学生应通过学校参保登记缴费,不属于我区参保缴费范围。
(二)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
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度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多重残疾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三)补缴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参保人错过集中征缴期后申请参保缴费的应补缴当年费用:出生后6个月内新生儿参保缴费,全年享受待遇;出生后7-12个月内新生儿参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其他居民待遇享受等待期为三个月(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
(四)居民医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1.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按规定参保缴费。
2.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参保登记阶段(2022年9月1日-10月31日)
各镇(街道)、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召开参保登记部署会,切实做好参保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参保登记。
1.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登记工作,及时为符合政策的居民提供参保登记服务。
2.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登记工作,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参保登记任务为100%。
3.政府资助人员免缴费参保: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和区乡村振兴局需向区医保局提供政府资助人员明细,并提供相应纸质盖章版材料(区医保局公务邮箱:jyqylbzjbgsjmybk@jn.shandong.com)。各单位负责的政府资助人员发生新增或者减少后,需及时向区医保局提供数据(注明开始或者停止享受待遇的原因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纸质盖章版材料(或电子版扫描件)。
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居民不用办理参保登记,10月1日后可以直接税务端缴费。
参保登记地点为户籍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税务端集中缴费阶段(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各镇(街道)、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2022年11月1日前召开缴费工作部署会议,12月15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缴费,12月16日—12月31日处理缴费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1.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居民税务端缴费的动员部署工作。
2.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税务端缴费的宣传指导工作。
3.区税务局积极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税务端缴费培训活动,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缴费,并在12月31日前15天内开始进行未缴费人员提醒督促工作。
(三)缴费方式
1.连续缴费未中断人员收到缴费通知后,可微信、支付宝、
银联扫码、百度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或持有效证件到各银行自行缴费。
2.新增人员、中断参保人员和办理了居民停保的参保人员需先到所属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四)缴费公示(2022年12月中上旬)。自12月11日开始,区税务局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反馈参保缴费明细,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参保缴费明细和政府资助人员参保缴费明细反馈至各村居、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各学校、托幼机构将参保明细向家长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济阳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征缴、宣传、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导和督办检查落实,加快征收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广播、海报、标语、横幅、专栏、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及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密集的醒目位置张贴,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熟悉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充分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意义,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全面覆盖、全员参保。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税务、医保部门要立足我区实际,建立提醒、督办、协调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交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高质量完成。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联络承担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银行机构,避免出现拒绝为广大居民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的情况。
附件:1.济南市济阳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3.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附件1
济南市济阳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佃文 副区长
副组长:刘传道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陈 祁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平兴录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继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罗文珠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马海亭 区残联副理事长
姜延元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贾俊萍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宋玉霞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鲁鑫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魏雯婷 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董爱霞 仁风镇副镇长
马科新 新市镇党委副书记
李洪滨 济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田淑云 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成亮 回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孔 雪 垛石街道党工委委员、乡村振兴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骆立坤 曲堤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
邝金庆 孙耿街道党工委委员、社会事业办主任
孙延周 崔寨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宣明 太平街道党工委委员、社会事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附件2
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一、参保对象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济阳区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少年儿童);年满18周岁,具有济阳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驻济高校大学生应通过学校参保登记,不属于我区参保登记范围。
二、参保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集中登记期:2022年9月1日—10月31日。
三、参保登记
(一)集体参保
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二)个人参保
首次参保: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1周岁以内新生儿,无论2022年是否正常缴费,都需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参保时可选择缴费年度,享受对应医疗年度待遇。
居民医保中断人员参保: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非本地户籍居民参保: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且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成年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凭居住证、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
外国户籍人员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保,港澳台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保。
参保登记地点为户籍或居住证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三)政府资助人员参保
属于我区政府资助范围的人员,集中参保期内由其主管部门和医保部门共同完成免缴费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无需办理登记也无需缴费。
四、退费政策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和改进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个人缴费部分不再退回。
五、参保登记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区医保局 | 高健、刘晓璇、周妍 | 84233635,84233602,84238923 |
2 | 济阳街道 | 胡玉霞、张玉娟、张艳 | 84231099 |
3 | 济北街道 | 邢睿、张薇、高孟陈 | 84237365 |
4 | 曲堤镇 | 姚玉文、刘养军 | 84481399 |
5 | 垛石镇 | 徐杰、赵雪 | 84381285 |
6 | 仁风镇 | 王太普、王月 | 84401365 |
7 | 回河街道 | 赵云区、张连美、张楠 | 84273288 |
8 | 新市镇 | 赵继红、亓艳云 | 84318365 |
9 | 崔寨街道 | 李建平、崔美玲、李刚、郭超 | 84586399 |
10 | 孙耿街道 | 伊金娜、李艳红、郭甜甜 | 84558365 |
11 | 太平街道 | 梁绍勇、赵红梅 | 84330030 |
附件3
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一、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在园儿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30元;
(二)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90元;
(三)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40元。
二、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一)缴费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
三、参保登记
新增户、中断户、停保户均需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
四、缴费分类
(一)存量户(已参保登记):缴费人可自行选择微信小程序、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手机银行、支付宝、银联扫码或持有效证件到各银行柜台查询缴费。
(二)新增户:缴费人需先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
(三)补缴:缴费人需先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适用新生儿、缴费征缴期间未缴费人员)。
五、缴费渠道
(一)“小程序”缴费(通过点增加人员可帮助多人缴费)
打开微信,扫一扫右侧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点实名认证→(1)缴费人在电子税局中有自然人信息。只需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实名自动绑定,返回首页点击居民医疗或社保费补缴进行缴费或补缴。(2)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没有自然人信息,需要进行提交信息,提交成
功返回首页点击居民医疗或社保费补缴进行缴费或补缴。密码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缴费人。(请妥善保存自然人密码)
(二)山东省银联扫码缴费
打开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右侧二维码,直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注意看清是否为济南市济阳区医保办),年份默认2023年,点下一步,确认支付,缴费成功。
(三)支付宝缴费(通过增加人员可帮助多人缴费)
点支付宝首页→选择市民中心→点社保→点社保费缴纳或扫右侧二维码→点使用服务后出现“服务授权”→选择确认授权点击进入→登录成功后分别点击居民医疗或社保费补缴(适用新生儿和补缴费)进行缴费。
(四)“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通过点增加人员可帮助多人缴费)
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税务”→点微信办税→点我→点自然人登录(如果未注册先注册和实名认证)→点首页→点社保费→点社保费补缴申报模块(适用新生儿和补缴费)或点居民医疗模块(适用当年度正常缴费)→点增加人员,添加成功后点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和缴费方式→最后点确认缴费→缴费成功。
(五)银行缴费
缴费方式 | 银行 |
银行柜面 | 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齐鲁银行、山东农村商业银行、东营银行 |
手机银行 (生活缴费模块) |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山东农村商业银行、齐鲁银行、东营银行 |
网上银行 | 齐鲁银行 |
自助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裕农通(各镇、街道的村居已安装) |
六、权益记录
缴费成功信息回传至医保部门为3个工作日,医保部门可进行记账,如果没有及时记账,需要联系医保部门处理。
七、证明开具
缴费成功后3个工作日从电子税务局点证明开具模块进行开具;也可持有效证件到济阳区市民中心税务大厅窗口开具。
八、联系电话
区税务局: 84232652
曲堤税务所:84480020
仁风税务所:84401069
垛石税务所:84381095(垛石街道、新市镇)
济阳税务所:84235298
孙耿税务所:84550898(孙耿、崔寨、太平街道)
济北开发区税务所:84235291(济北开发区、回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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