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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25004213927F/2021-3882225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济阳政办发〔2021〕21号
济阳区政府
2021-09-25
2021-09-25
有效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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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济南市济阳区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济南市济阳区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济南市临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共治共享”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临街单位以及广大居民文明意识普遍增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城管委负责组织领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各镇(街道)是“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责任主体。区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调度、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工信、公安、交警、住建、交通运输、机关服务、公用事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各镇(街道)、社区、村(居)负责本辖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具体落实。充分发挥镇街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联动工作机制。

——全民动员、公众参与。全面加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教育、宣传与引导,倡导临街单位与镇(街道)签订协议书,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自觉主动维护门前市容环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爱护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量化评价、奖惩激励。全面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星级评定与综合考核制度,镇(街道)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具体实施责任制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原则上设立奖励资金,创新奖惩方式,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区城管委办公室加强监督考核,每季度对镇(街道)落实情况实施重点评估。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镇(街道)对辖区内临街单位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辖区所有临街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以及协议书签订、责任制落实、违规处罚等情况,建立电子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二)划分责任区。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门前五包”协议书》(附件1)明确的门前责任区界定标准,划分本辖区各临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区范围。

(三)落实签约挂牌。各镇(街道)负责与临街单位签订《“门前五包”协议书》,并在临街外立面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附件2)。

(四)巡查督导实施。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巡查督导机制,各镇(街道)按照工作需要配备督查、巡查人员和网格员,采取定岗、定员、定责方式,检查各临街单位“门前五包”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帮助临街单位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五)落实考核评定。区城管局会同公安、交警、住建、交通、市政等部门制定考评实施细则,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对各镇(街道)“门前五包”工作实施考核。各镇(街道)负责每季度开展本辖区临街单位星级评选工作。对星级单位予以挂牌奖励(附件3)。评选结果及时报送区城管局审核备案,并上报市城管局。

三、责任分工

(一)区政府成立“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调度与检查督导。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对各镇(街道)实施日常管理与重点评估。各街道(镇)负责本辖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摸排建档、责任区划分、协议签订与星级评定等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城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门前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督促保洁单位加强临街单位门前的路面清扫、垃圾收运、环卫设施维护等工作,提升门前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已受监的临街房屋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企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或监督指导国、省、县道及其管辖范围内的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六)公用事业部门负责组织或监督指导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或监督指导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组织或监督指导城区河道水域管理和养护工作。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临街通信设施的维护工作。

(八)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属临街各类学校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九)水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河道水域管理工作。

(十)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临街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和主要商业大街临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十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临街医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十二)工商联负责引导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督促临街会员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四、组织实施

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决定将本年第四季度起作为全面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启动季度,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培训阶段(9月25至10月8日)。各镇(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全面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幕等形式,营造户户支持、人人参与美化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各镇(街道)通过广泛发放“门前五包”明白纸、致临街单位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宣传重要意义。区城管局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专项培训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10月9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开展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工作,提升知晓率、签约率和履约率。区城管委办公室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固化相关管理制度。

(三)验收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门前五包”星级单位评定工作,悬挂星级牌公示,充分激发临街单位参与积极性。各相关责任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与检查督导工作,形成“门前五包”责任制长效化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门前五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应结合本方案进一步细化路段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组建巡查队伍,加强巡查管控,建立信息报送与问题整改机制。积极探索“路(街)长、店长、楼长+城管社会组织”制度,共同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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