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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25004213927F/2021-3882449
其他
济阳政办发〔2021〕17号
济阳区政府
2021-06-09
2021-06-09
有效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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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济阳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济阳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3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我区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2021年6月底前,成立区、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区、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2021年7月底前,完成公示牌格式、内容以及公示牌的安装建设;到2021年年底,实现全区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

三、组织体系

1.组织形式

全面建立县道、乡道、村道三级路长组织体系。

区长为全区农村公路总路长。

分管副区长为县道路长。

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乡道路长。

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村道及通户道路路长。

2.路长职责

总路长:为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筹措,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镇(街道)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处理。

镇(街道)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及通户道路的建、管、养、运工作及不足资金筹措;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镇级部门履职;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及通户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内道路(含通户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济阳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路长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镇(街道)要在2021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路长制”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指标到岗到人。

(二)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区、镇两级“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总问题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督促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三)实施奖惩考核

“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的方式,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每年开展优秀镇、村路长评选,评选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横幅、村务公告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制度宣传教育,普及农村公路“路长制”、专管员制度等,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在路域范围种植作物、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堆积杂物等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道德诚信体系考核,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济阳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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