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济南市济阳区农发供水有限公司 工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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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准则
(一) 热线服务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应答时应首先致提示语(问好),然后报出单位名称。通话结束时,服务人员应等用户先挂断电话后再挂电话,不可先挂机。
(二)因供水故障、计划检修引起的停水,用户询问时,热线服务人员应告知停水原因,并主动致歉。对于用户投诉,无论责任归于何方,热线服务人员都应认真受理,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告知用户待调查清楚后再予答复。
(三)接到用户用水报修电话时,维修热线服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并对报修的情况加以判断。若为用户部内部故障,应告知用户排除故障的办法;如无法判断故障原因或确属于供水部门维修的故障,服务人员应详细、准确记录用户姓名、电话、地址,向用户致歉或表示谢意并及时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四)365热线服务人员对转办的事项要随时追踪,督办解决,并按规定对所受理的业务及时进行回访,按时限回复,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
(五)承办部门对用户热线办公室转办的事项要快速办理,并及时向用户服务中心反馈办理结果,不得推诿扯皮。因特殊情况无法解決的要及时通过服务热线向用户反馈,争取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六)公司设供水服务热线,热线号码及科室:
安装队:0531-84215366受理供水故障报修;
稽查科:0531-84228309受理稽查处理;
工程技术科:0531-84226823受理用水报装咨询;
热线办:0531-84222365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处理;
管理科:0531-84210615受理水表管理、水费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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