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实施《济南市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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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济南市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和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同意,现将《济南市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四五”是济南市济阳区深入贯彻落实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强省会“北起”希望之城,建设与中心城区高度融合的济南北部新区极为关键的五年。为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济南市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济南市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 2020 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 至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规划》适用于济南市济阳区所管辖行政区(不包括崔寨街道、孙耿街道、太平街道)。
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济南市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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