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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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亭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一、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追求在不断提高,居民饲养犬只已然成为普遍现象,但是应清醒地看到,还有很多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遛犬、不栓绳遛犬、一户多犬、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等现象依然存在,群众诉求居高不下,急需改善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要不断强化文明养犬管理。
二、当前我区养犬现状
目前,我区重点管理区户籍人口23000余户,养犬户就有1100余户,占比4.8%,养犬数量多;而养犬登记率依然不高,离“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差距依然很大。
2021年为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区政府出台了《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我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携犬禁入场所、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登记、携犬外出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该《通告》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失效。近期,我们对城区范围内养犬情况进行了摸排,按照规范性文件评估有关要求,重新评估了《通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报区政府审核后,决定对《通告》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并重,引导市民规范养犬、文明遛犬,共同打造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一是严执行重落实,齐抓共管多方推进。养犬管理涉及部门多、任务重,为确保文明养犬工作有序推进,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治安大队设立养犬管理整治工作办公室,全面牵头负责养犬管理整治工作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督导等工作;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各派出所积极协调各镇街建立流浪犬捕捉队伍,明确负责专职民警,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镇街协同发力,协同做好流浪犬管理等工作,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统一高效的养犬服务与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广而告之,全方位营造文明养犬浓厚社会氛围。分局统一编制印刷《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文明养犬承诺书》《养犬登记办理流程》、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广场小区提示牌,发放给至街道社区,解读养犬政策法规,提高群众文明养犬知晓率、关注度;通过广告大屏幕、宣传橱窗、拉横幅、摆展板、入户走访等传统方式、公安微警务新媒体等方式,持续广泛地宣传文明养犬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和社会氛围。通过宣传,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支持,也为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养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打好坚实基础。三是强力推动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民警下社区担任社区副书记这一有利契机,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推动“社区自治”,积极调动社区、小区自治活力,构建文明养犬“大家的事大家办”社区自治治理体系,依托社区党组织网络,整合社区民警、物业、社区干部、志愿者共同组成“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创建自治组织”,监督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等,同时坚决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养犬法治环境。
解读责任机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0531-8508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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