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济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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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依据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市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规划》全面评估“十三五”时期济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济阳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和新要求,着重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文明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是深化结构调整,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二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三是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稳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四是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六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量和稳定性。七是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八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九是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大环保格局。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
具体联系人:娄国芬
咨询电话:0531-842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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