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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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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3-04-11

【文字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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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济南市济阳区深入分析当前济阳区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关键问题,预测“十四五”水生态环境面临的机遇挑战,落实国家、省、市级相关文件及精神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担当省会“北起”使命,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全面提升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按照上级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谋划,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与国家、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黄河流域规划、市水务发展规划、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区黄河流域发展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水务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并按照济阳区基本现状细化分解了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与目标。

三、编制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前期研究,保障《规划》科学性。全面收集分析水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资料,同时利用声学多普勒流速仪(ADCP)、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手段进行全区河流水体水生态环境现状调研,配合全面布点监测,完成《规划》前期研究报告。二是坚持“开门编规划”,保障《规划》前瞻性。先后赴生态环境部和试点城市沟通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对接国家、省、市规划要求。三是多部门、多级别参与,保障《规划》落地性。自《规划》编制以来,先后开展多轮工程项目征集并多次征求意见,与国家、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黄河流域规划、市水务发展规划、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区黄河流域发展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水务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并按照济阳区基本现状细化分解了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与目标。

四、编制目的

《规划》编制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做好与上级“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上级战略导向。

五、任务要求

《规划》以全区所有河流(湖库)及饮用水水源地为范围,以2020年为基准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在分析全区水生态环境基础现状、“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成效与经验、水生态环境形势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规划》的目标指标,明确了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流域协同污染防治6个方面深化污染减排。二是通过保障生态流量、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节约利用水资源、海绵城市建设等举措强化生态流量保障。三是通过河道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廊道等循序渐进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六、创新举措

《规划》在贯彻落实上级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指标体系,征集工程项目,共设置了水环境、水生态两大类共计5项主要指标和6项骨干工程项目。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

具体联系人:肖剑

咨询电话:0531-8427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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