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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泉民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1137012500421353XX/2022-531851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01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泉民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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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泉民,济南市济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泉民现就《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机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到“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2021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120万个。2022年2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创设公益性岗位8.37万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和大规模创设公益性岗位的决策部署,济阳区出台了《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大力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率,降低社会失业率,确保重点群众就业稳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22年开始,全区分阶段开发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面向所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开发岗位,努力实现“岗位设置需设尽设、安置人员能纳则纳”,让有劳动意愿、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众有适合的就业岗位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解读机构: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田泉民(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 0531-842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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