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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5】关于《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11370125MB2865681F/2022-6453858
区医疗保障局
2022-11-01

【简明问答5】关于《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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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内容的简明问答解读如下。

问:居民医保费每年什么时候缴纳,集中缴费期后还想参保缴费怎么办?

答:居民参保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集中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校学生、在园儿童请在学校参保登记完成后再进行缴费)

截止2023年1月1日,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城乡居民参保人错过集中征缴期后,再申请参保缴费的应补缴当年费用。出生后6个月内新生儿参保缴费,全年享受医保待遇;出生后7-12个月内新生儿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第二个月起享受待遇;其他居民补缴后待遇享受等待期为三个月(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例如,李先生3月份补缴的医保费,自6月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阳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泽海

联系电话:0531-8423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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