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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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确保群众有病可医、有病能医,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结合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24号)和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13号)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省、市决策部署,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保证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引导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确保居民应保尽保,积极做好2023年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缴费标准
自2023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30元。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是240元。
(二)各单位具体责任分工
各街镇安排好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缴费工作。
1、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细致指导居民缴费。
2、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含职业中专)、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参保登记工作及税务端缴费的宣传指导工作。
3、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和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向医保局提供政府资助人员数据。
4、区医保局做好各镇街、各学校参保登记的培训工作,确保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准确的完成;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政府资助人员数据及时完成参保工作。
5、区税务局积极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税务端缴费培训活动,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缴费,并在12月31日前15天内开始进行未缴费人员提醒督促工作。
(三)组织实施时间节点
1、集中参保登记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召开参保登记部署会,切实做好参保登记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10月31日前完成集中参保登记。
2、集中缴费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2022年11月1日前召开缴费工作部署会议,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集中缴费,12月16日至12月31日处理缴费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3、缴费公示(2022年12月中上旬)。自12月11日开始,区税务局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反馈参保缴费明细,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参保缴费明细和政府资助人员参保缴费明细反馈至各村居、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各学校、托幼机构将参保明细向家长反馈。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阳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泽海
联系电话:0531-8423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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