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政务公开专栏试运行中,如果您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可通过导航返回首页后进行搜索。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5 关于《济南市济阳区关于推进“在济阳·济时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解读
12370125493171413R/2022-648448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12-13

简明问答5 关于《济南市济阳区关于推进“在济阳·济时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济南市济阳区关于推进“在济阳·济时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如何规范事项“一门办理”?

推动政务服务“应进必进”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事项。区直部门的审批服务职能要尽可能整合后整体进驻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或区直专业分大厅;区直部门事权下放或服务延伸到街道(镇)的事项和街道(镇)一级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集中到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如民政、人社、城管、农业农村、卫健、医保、残联等。区级职能部门在街道(镇)设立的审批服务办事大厅,如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畜牧、税务等,原则上也要整体进驻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根据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能力和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逐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600

信息发布总数

174

点击量